| 临沭县北城实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 ||||||||||||||||||||||||
| 2026-01-21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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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学校财务管理,促使财务人员从严律己、恪尽职守,维护学校利益,确保学校各项财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结合上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校财务管理制度。 一、管理体制 1.学校的收支管理工作原则上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管理体制。 2.学校收支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领导学校的财务工作;学校成立财经领导小组,组织和协调学校的财经管理工作。 3.学校单独设立财务室,在校长的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 4.学校财会业务接受学校的统一领导,遵守和执行学校统一制定的财务规章制度,定期向学校等上级部门报送财会报表,并接受财务监督和检查。 5.学校开设银行帐号须由校级财务机构申报,并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可以到银行开设基本结算帐户。 二、管理办法 (一)收入管理 1.拨入经费:根据主管局批准的预算计划,按照学校教育工作和事业计划的需要,按时编制用款计划向上级申请拨款,做到计划用款,专款专用。 2.各种预算外收入,均按有关标准收取。用上级规定的统一收据入帐管理,并接受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每月月末,要将本月的预算外收入及时专户储存。按月编制用款计划,向上级申请拨款,坚持先拨后用的原则。 (二)支出管理 1.强化预算约束,严格审批制度。实行“多人会签”的审批办法。是集中资金,落实责任,加强预算管理的重要措施。 2.项目支出先请示后支出,报销发票在原始凭证正面由经办人、分管领导、校长审批签字,才能报销。未经以上三人签字一律不得在出纳处报销。 3.学校购入的各种物资,必须填写申购单,交校长签字后方可购买,急需购买的可电话报告后补填申购单。 4.学校预算内外的各种开支,必须贯彻勤俭办一切事的方针,量入为出,按上级规定的各种标准办理,并要有严格的审批手续。 5.学校的各种往来款项要及时结清,不得拖拉。 三、财务监督 接受监督是为了更好的服务,要在服务中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接受上级的财务指导、检查、审计;利用校务公开栏公布学校收支情况,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及社会的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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