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沭县第五实验小学教师管理制度 | ||||||||||||||||||||||||
| 2026-01-20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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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对教师考勤实行查岗制度,查岗由校长室负责。查岗时间不固定,查岗形式(组织签到、到科室班级全查、抽查一个或几个科室)由校长室确定,每周查岗不得少于2次,查到教师不在岗一次按旷工半天处理,扣除量化分1分。 2.迟到、早退、溜堂、旷课、旷工 学校使用钉钉考勤,一天两次签到、两次签退。上午签到截止到晨读响铃,下午签到截止到午练响铃,签到截止30分钟内未打卡为迟到,30分钟后打卡的为旷工(以小时计,满6小时为旷工一天)。上午签退时间截止12:00,下午签退从放学铃响开始两小时内可打卡签退。教师在学校规定的下班时间前离校,视为早退。 每学期迟到、早退超过三次(三次机会),分别每次扣0.2分,旷工一天扣2分。旷工累计达3天扣全学期设定考勤分数,旷工天数以自然天数计算。 3.打卡(三次机会) 忘记打卡不再允许补卡,每半天有一次不打卡扣0.5分,两次不打卡以旷工半天处理,扣1分。(忘记打卡须提供相关证明;超三次以上,并且能够证明正常在校上班的,每次扣0.2,否则按旷工处理,需自行查监控打印能显示进校出校时间和人物的照片交办公室。) 4.事假: 事假每学期3天(含3天)不扣分,超过3天,每天扣1分;事假累计达到10天(含10天)扣全学期设定考勤分数。事假以小时为单位累积计算,满6小时计一天,请假时长以自然天数计算。 5.病假 病假根据实际情况,原则上每学期不超过1周(含1周)不扣分,超过1周每天扣1分,直至扣完考勤分数为止。 6.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均按本制度执行,重大集体活动(全体教师会议、培训、考试、阅卷、集体劳动、运动会等)请假、旷工按标准的2倍执行。请假一次记请假一天,旷工一次记旷工一天,迟到、早退按照请销假规定执行。 7.如因课未安排而发生教学事故,必须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上级派出的活动必须有上级相关部门出具的商调函,按照要求填写外出单,经学校校长批准后,方可外出。 注意:各班主任要教育学生,当发现班级没老师上课时,由班干部立即向班主任(若班主任不在,向任课教师或同年级老师)汇报,接到汇报的教师,应立即到班上课,并及时向教导处汇报,由教导处负责追究责任。 其他: 1.一学期请病假超过15天,请事假超过5天或旷工一天以上者,本学期个人评优、评先进一票否决。 2.个人自行进修学习请假者,凭学习通知,只记录考勤,不处罚。 3.考勤每周一公示,查找时间为公布后24小时内,学期末汇总,纳入综合量化评估。 本规定由县第五实验小学负责解释。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前制定的请销假制度同时废止。(满分为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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