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沭县第三初级中学绩效考核评价及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 ||||||||||||||||||||||||
| 2023-03-06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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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逐步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实施,切实发挥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一、发放原则 1、充分搞活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方式,切实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 2、根据专业技术、管理、工勤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分类发放,确保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公正、公平。 3、绩效工资发放分组:按①七年级组、②八年级组、③九年级组、④音体美信息书法教师组、⑤教辅人员组等五个类别组。 二、发放办法 1、学校严格考核,确定年度考核合格等次以上教职工人数,核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 2、将绩效工资总量的70%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课时量和教学实绩在综合考核数据中所占比例不得低于70%,根据教职工综合考核数据等,发放个人绩效工资。 3、其他绩效工资,作为考勤、工作量、特殊贡献等机动奖励性工资。 三、考核细则 (一)实际贡献(综合考核) 1、全体人员按照德(10%)、能(10%)、勤(10%)、绩(6%0)、工作量(10%)等项目确定个人综合考核成绩,然后分系列,按综合考核数据,以3:4:3的比例分设一、二、三个档次。 2、根据档次,各系列人员按照80%、70%、60%的比例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现实表现(出勤) 1、以教职工考勤为考评依据,全勤者,依据绩效工资发放情况,以人均比例发放全勤奖。 2、一年内请事假不超过5天,一学期不超过3天,每超1天,扣出勤费20元。 3、婚、丧、产假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请假在规定天数内的按满勤,每超1天,扣出勤费20元。 4、请病假,须提交县级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疾病证明、病历卡、发票复印件等,其中病历卡、发票复印件可在治疗结束后提供;请病假连续3个月以上的,须由单位负责人陪同到县教体局指定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鉴定,由医院出具病例诊断报告和休假证明。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的生活待遇的规定》及县教体局2017年32号文件执行。 5、全年病、事假累计超过30天,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并扣发一半年终绩效工资;超过60天者,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并扣发全部年终绩效工资。 6、任课教师因事、因病请假且自行调课的,不扣出勤费;需教导处或年级组找人代课的,每节课按10元钱标准,从请假教师出勤费中扣除,给上课老师作为代课费。代课费数量以教导处或年级组提供数据为准。 7、任课教师旷课1节扣30元出勤费,旷工一天扣60元出勤费。 8、因私事签退离岗的,满3节按请事假半天累计;早退或查班不在岗的,按旷工一节处理,扣出勤费10元。 9、签到迟到10分钟以内的,按迟到处理,扣出勤费5元;迟到10分钟以上、45分钟以内的扣出勤费20元;迟到45分钟以上的,按实际时间累计,按旷课一节(45分钟)扣30元出勤费的比例折算。签退每少一次扣出勤费5元。每周内允许班主任有2次可以不签到或不签退(周一晨读必到),其他教职工每周内允许有1次可以不签到或不签退。 10、学校、年级组、备课组及各系统召开的会议或其它集体活动,迟到和早退的分别扣5元出勤费,不到岗的扣30元出勤费。活动结束后,一天之内将考勤结果报学校办公室存档。 11、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如考试监考阅卷、运动会等),原则上不准请假,确需请假的,按双倍请假计算,每天扣发30元的出勤费。 12、现实表现(出勤)扣发的出勤费原则上不封顶,超出部分将从个人绩效工资总额中扣除。 (三)工作量 1、学校成立工作量考核认定小组,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认定每位教职工的工作量,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工作量考核认定小组成员由校领导、中层教干、教代会代表、教研组长、科室负责人等组成。 2、满工作量标准界定 严格按照教体局文件(沭教字(2018)42号文)执行。(即语数英每周代课12节为满工作量,理化政史地生每周代课14节为满工作量,音体美信息书法每周代课16节为满工作量。) 3、工作量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1)教职工满工作量的,依据其综合考核档次,足额发放。 (2)不满工作量、但达到满工作量二分之一(含)以上的,扣除10%。 (3)工作量达不到满工作量二分之一的,扣除20%。 (4)任课教师超工作量的,按绩效工资发放情况,予以适当奖励。 (5)年满50周岁的教师坚持在前勤代课的,在原有的基础上奖励2个课时;45周岁以下的在后勤教辅岗位的在原有的基础上减少2个课时。 (四)年度考核 1、年度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教职工,有资格获取奖励性绩效工资。 2、获得年度考核等级优秀的教职工,在个人获取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基础上,由上级财政部门再奖励1500元人民币;连续三年获得考核等级优秀的,奖励3000元人民币。 3、年度内受到县政府嘉奖或荣立三等功的,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奖励。 五、特殊贡献 在学校发展过程中,为学校获得重大荣誉做出特殊贡献或成绩特别突出的,经校委会研究,予以发放特殊贡献奖。 六、备注 1、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上述办法,按学期分段计算,年终集中发放一次。奖励性绩效工资金额发放低于上级拨付年度绩效工资总额,剩余的部分,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分给优秀的教职工。 2、各项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就高。 3、外出交流和外单位借调的教职工,绩效工资原则上由所在工作单位负责发放。 4、长期病假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5、一年内严重违犯师德造成不良后果、或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处理的,扣发全年绩效工资。 6、数据提供:工作量、实际贡献(工作成绩)两项,任课教师的由教导处提供、教辅人员的由办公室提供;现实表现(出勤)由办公室负责提供。 7、若以后上级部门有新的关于绩效工资发放办法的,学校将根据上级要求做相应调整。 8、本办法经教代会通过后实施,解释权在校长办公会。 临沭县第三初级中学 2023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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