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临沭县玉山镇中心小学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 | ||||||||||||||||||||||||
| 2023-01-31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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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教学质量奖是为表彰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而设立的奖项。受奖者必须为在职在岗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地履行教师职责,师德高尚,在教师、学生中具有较高威信。 评奖期内(两学年)圆满完成教学工作及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因私请假不超过20天。 两年内只能参评一次教学质量奖。参评的教师,教研室将查看前两个学年的教学成绩,同时需要交两年的教研成果,对交假证件的教师,一经发现,三年内不准评成绩质量奖。 教学扎实认真,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教学成绩在本单位本学科处于领先地位(位居前30%以内)。完小校长(不含副校长)担任主科的,教学成绩可放宽至全镇同年级同学科前二分之一。 2.教学成绩在本单位本学科处于先进行列(位居前50%以内),本学年参加县级以上优质课评比获二等奖。 3.教学成绩在本单位本学科处于先进行列(位居前50%以内),参加教科研实验,获县级以上优秀成果一等奖并有较高的推广价值。 4.教学成绩在本单位本学科处于先进行列(位居前50%以内),指导学生参加教研室组织的各种竞赛成绩优异(辅导学生两次获得县级以上一等奖)。 5.教学管理人员中所分管教学工作在县内处于领先地位,或指导青年教师获县级优质课评比二等奖以上。 6.在教学领域做出其他突出贡献。由中心小学校委会研究决定是否推荐。 五、其他 1.教学成绩奖实名额分配到学校,优先保证每校获得一个名额,剩余名额和奖励名额分配依据全镇学年教学督导排名,同时结合被市县督导的学校在全县的排名进行二次分配。学校必须严格按照镇评选制度和条件进行公平公正的评选,因学校评选不公引起的12345投诉、越级反映等,一经查实,对应取消该校名额,回收的名额按镇教学督导名次进行再分配。质量奖不允许连续两年获得。 2.教研室不再保留固定成绩奖名额。如果全镇教学排名受到县局表彰,奖励教研室一个教学质量奖名额。(教研室奖励名额须按学年内各人所负责的师生业务竞赛、成绩抽测等评比在全县平均名次授予,且两年内不重复获得) 六、评审小组组成 评审领导小组由镇中心小学支委校委会成员组成,评审工作小组由教研室成员组成、领导小组全程监控评审过程。 临沭县玉山镇中心小学 2023年1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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