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沭县石门镇中心小学2021年学校综合量化管理积分制度 | ||||||||||||||||||||||||
| 2021-12-24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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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中心小学学校综合管理水平、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使各校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督促学校各项工作有序、扎实推进,特制订石门镇中心小学学校综合量化管理积分制度。 1.学校综合量化积分实行学期综合检查积分制,即每学期中的过程性管理评价、学期末的终结性评价汇总积分结果。 2.学校获得奖项加分以县局对中心小学量化办法积分,不重复积分。(若获得奖项在分指标中已加,不再累计) 4.附加项分将根据各校所承担的检查积分直接累积。承担县局对全镇综合量化评估的学校每次加2分。临时应急工作赋分根据中心小学应急工作赋分,每次2分;按时高质量完成积2分,不按时完成积1分,没完成0分。罚分按照县局对中心小学积分直接赋到学校。 5.综合量化积分作为对学校评先树优、各职能部门的评先树优指标分配的重要依据。中心小学各职能科室要做好对学校相关工作的指导、过程性督促评价积分以及学期末综合督导终结性评价,以公平公正的评价量化各学校各项工作,促进全镇学校教育教学、学校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进和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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