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沭县石门镇中心小学2021年省市县优秀表彰名额分配实施方案 | ||||||||||||||||||||||||
| 2021-12-24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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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充分发挥优秀人才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创建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氛围、树立风清气正的工作正气,根据我单位工作实际,现制定省市县优秀表彰活动名额分配方案和评选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以下为2021年县评选范围,当年评选以县通知要求为准) 1.县优秀教师评选范围: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重点推荐评选近3年以来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原则上近2年已获得此项荣誉的不再参评。 2.县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范围:学校管理人员、教育行政部门干部。重点推荐评选近3年以来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原则上近2年已获得此项荣誉的不再参评。 3.县师德标兵评选范围:学校在职在岗教职工,且工作满三年以上。原则上近3年已获得县级及以上师德标兵的不再参评。 4.县优秀班主任评选范围:现任班主任,工作5年以上,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的在职教师。原则上近3年内荣获过县级优秀班主任的教师不再参评。 二、名额分配实施方案 (一)师德标兵: 1、符合县评选通知条件要求 2、若只有1个名额: 两年内连续任语数英主科教学,且上一学年内两学期教学成绩统算在同年级同学科位居前30%位次【(上学期本人名次/本年级班级数+下学期本人名次/本年级班级数)/2≦30%】中年龄最大的教师。若出现同年同月同日生同年龄竞评现像,则以成绩位次靠前者确定。 3、若有2个及以上名额,中心小学成员和校长1个由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其他名额按第2条规定确定,先县级再局级的顺序确定。 (二)优秀教育工作者: 1、符合县评选通知条件要求 2、若只有1个名额:以优先校长层面,原则上全镇小学年终综合评估进入全县前五名,先从中心小学安排一个名额,其余名额按全镇小学年终量化积分排名依次分配,完小同一学校两年内不连续评,名额按成绩向下顺延。 3、若有2个及以上名额,中心小学成员1个。其他名额按第1条规定确定,先县级再局级的顺序确定。 (三)优秀班主任: 1、符合县评选通知条件要求 2、由学校推荐各校班级评比综合量化在本校班级前30%位次(进1法)的人数、上报镇中心小学(若没有符合县级宏观条件的,校班级量化推荐可放宽至前50%补足人数,若仍不满,则不再向下推荐)。根据镇积分方案,进行积分统评,按成绩高低、先县级再局级的顺序确定。 3、优秀班主任镇积分方案(总分100分): (1)近五年内任班主任年限,每年2分(10分); (2)业务能力赋分,班级管理、县镇各部门组织的师生活动获奖(10分),以职称评聘方案中“业务成果”赋分标准赋分。 (3)课时量,以绩效工资评定方案中标准赋分(10分) (4)兼职工作量,以绩效工资方案中标准赋分(10分) (5)作业备课常规业务,以教学质量奖评选中标准赋分(15分) (6)班级语数英教学成绩=个人教学成绩名次分80%+另一科名次分10%+另一科名次分10%。一二年级个人成绩名次分80%+另一名次分20%。(45分) (四)优秀教师: 1、符合县评选通知条件要求 2、由学校推荐各校教师综合量化在本校前30%位次(去尾法),上报镇中心小学,根据镇积分方案,进行积分统评,按成绩高低、先县级再局级的顺序确定。 3、优秀教师镇积分方案(总分100分): (1)业务能力赋分,以教学质量奖赋分标准(15分) (2)课时量,以绩效工资评定方案中标准赋分(10分) (3)兼职工作量,以绩效工资方案中标准赋分(10分) (4)常规业务,以教学质量评选中标准赋分(20分) (5)教学成绩名次分(45分) 三、相关说明: 1.在上级的相关督导评估检查中,学校名次在全县同类学校评估中后四名的,取消对学校相关评优名额的分配。 2.以上相关要求解释权在中心小学。 3.未尽事宜,以召开支部会议及相关人员会议讨论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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