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沭县石门镇中心小学2021年教研室教学教研活动表彰制度 | ||||||||||||||||||||||||
| 2021-12-24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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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为了更好的落实素质教育,建立与完善教学激励机制,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打造浓厚的教学教研氛围,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教学管理奖励制度。 二、实施项目与奖励: (一)镇优秀教学质量奖 1、语数英主科教师:镇期末质量检测教师教学质量奖:每学年度两次期末质量检测,根据《石门镇小学教师教学成绩量化细则》核算教师教学成绩,各年级各学科学期教学成绩考评前1/3的教师,含加上进步分档次浮动后成绩进入前1/3的,为其颁发教学质量奖。 2、进步奖:语数英成绩不位居全镇同年级同学科前1/3的,但进步4个以上(含)名次的为其颁发教学质量奖。 3、专职考查学科教师:在所任年级学科普测(抽测)中同年级同学科考评前2名的教师,为其颁发教学质量奖。 4、学校:期末考试所有年级学科成绩平均分指标名次位居全镇学校前1/2的(含),其所在学校校长、教导主任颁发镇教学质量奖。 特别说明:每位老师每个学期末不因带多个班或多个学科而重复奖励。 (二)课堂教学奖 1、教研室组织的骨干教师公开课、示范研讨课等,为执教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2、为参加上一级各种优质课评比开展的选拔活动,参赛教师根据参赛人数以3:4:3的比例分设一二三等奖,颁发石门镇优质课评选获奖证书。 (三)学科竞赛、教学技能奖 1、特长生比赛、小发明小制作小论文比赛、体育运动竞技、学科素养等辅导等:为参加县举办的以上各种评比竞赛活动,在镇组织的选拔活动中,入围的学生或作品,为其指导教师颁发辅导奖。 2、根据工作实际以及上级工作要求,教研室开展的各种教师教学技能、基本功竞赛活动,根据参赛人数以3:4:3的比例分设一二三等奖,为参赛教师颁发获奖证书。 三、相关说明 1、以上获奖荣誉证书,在镇的评先树优、职称评聘中适用。 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之前教学教研奖惩制度同时废止。 3、本制度解释权归石门镇中心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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