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沭县临沭街道周庄初级中学食堂管理制度 | ||||||||||||||||||||||||
| 2022-09-01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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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必须取得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经营,食品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身体,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凡有传染病者,坚决予以辞退。 二、进入食堂的各种原料,全部实行统一平台采购。采购食品时,必须向食品经营者索取营业执照、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复印件,以确保食品质量 三、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饭菜质量,抓好卫生制度落实,保证学生就餐。严禁闲杂、生人进入食堂。 四、餐后要全面清洁打扫,经常保持室内外地板、墙壁、天花板、灶台、案板、饭台、厨柜、餐具、容器清洁,用具摆放有序,防尘、防蝇、防鼠设施齐全,食堂内无鼠、无蝇,食堂周围无垃圾,无污染、无杂物。 五、定时做好餐具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餐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食品实行“五隔离”,即主食与副食、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食,食品与鼠药、农药隔离,不得混放;生、熟食刀案及冷荤配餐用具必须分开专用,并有明显标志。 六、学校每周、每月都要对食堂管理、环境卫生、个人卫生、餐厅服务等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 七、为确保师生食品安全,必须建立食品留验试尝制度。 1、每餐坚持饭菜留样,并在留样容器盒上标明菜名、日期、时间等。 2、饭菜留样应留足数量(不少于125克),储存于留样柜,温度保持在0-8摄氏度左右。 3、每天坚持饭菜试尝,由管理人员指定专人分别进行试尝。 4、饭菜留样必须坚持48小时。 5、学校领导不定期进行抽查并按食堂当天菜谱记载情况,逐一对照检查,若发现食堂没有坚持饭菜试尝留样,应按学校安全责任目标管理和食堂卫生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加强对食品管理、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经常进行安全、营养、卫生、职业道德和法治纪律教育,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的政治、业务水平,树立爱岗敬业精神。 临沭县临沭街道周庄初级中学 2022年8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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