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沭县临沭街道第四小学教学质量奖评选标准(试行) | |||||||||||||||||||||||||||
| 2022-03-18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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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教学质量奖是为表彰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而设立的奖项。受奖者必须为在职在岗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地履行教师职责,师德高尚,在教师、学生中具有较高威信。 二、评奖年度圆满完成教学工作及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因私请假不超过20天。 三、教学扎实认真,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教学成绩在本单位本学科处于领先地位(位居前30%以内)。 2.教学成绩在本单位本学科处于先进行列(位居前50%以内),本学年参加县级以上优质课评比获一等奖(镇街可放宽至二等奖,具体标准由镇街中心小学拟定)。 3.教学成绩在本单位本学科处于先进行列(位居前50%以内),参加教科研实验,获县级以上优秀成果一等奖并有较高的推广价值。 4.教学成绩在本单位本学科处于先进行列(位居前50%以内),指导学生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种竞赛成绩优异。 5.教学管理人员中所分管教学工作在县内处于领先地位,或指导青年教师获县级优质课评比一等奖以上(镇街可放宽至二等奖)。 6.在教学领域做出其他突出贡献。 四、本年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临沭县临沭街道第四小学 2022.3 附件2: 临沭县教学质量奖评选操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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