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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临沭街道第四小学“优秀教师”评选办法(试 行)
2021-12-07    点击数:  
 索引号  lsjddsxx/2023-0000008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街道第四小学  发布日期  2021-12-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沭县临沭街道第四小学“优秀教师”评选办法(试 行)
索引号: lsjddsxx/2023-0000008
发布机构: 临沭街道第四小学
公开目录: 规章制度
发布日期: 2021-12-07

为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打造一支思想过硬、知识渊博、品德高尚、精于教育、勤于育人的教师队伍,加快名师工程建设,促进和美教育的健康和谐发展,学校每学年评选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命名为“优秀教师”,对其先进典型事迹予以宣传表彰,树立我校教师榜样,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原则

坚持优中选优、公开、公正的原则,推荐过程重条件,重社会影响,接受师生监督。

二、评选时间

“优秀教师”每学年评选一次。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师德标准: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心,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勤奋务实,敬业奉献,关心集体,团结同志,在广大师生中威信高,公众形象好。

专业知识:任课教师要熟悉本学科知识结构体系,掌握教育科学知识,有效地运用教育理论指导教育实践。

积极参加各级教研活动、教学常规成绩位于年级或者本学科前1/3。积极参加县级讲课比赛、论文课件制作、教学案例、教学设计、录像课、理论测试、课题、校级公开课、单位手拉手讲课等评选活动,各任课教师要具有完成本岗位工作的丰富经验和管理能力,服务水平高,工作态度好。

育人工作: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能积极参与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并取得良好效果。以爱心对待问题学生,促使问题学生逐步改变自我,健康成长,具有丰富的育人经验,教学成绩位于年级前1/3或同学科的前1/3。

在本单位工作满1年。

(二)限制条件

出现下列情形当年度不得参与评选。

体罚学生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

给学校带来较大负面影响或被通报批评的。

本年度有三乱(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行为的。

无故不参加各类教研活动的,教学常规无故不上交的。

四、名额分配

语、数、综合科、各自任课教师的百分之二十。采取四舍五入法。(教干以普通教师资格参与所代学科评选)由教导处根据量化结果和本条例确定人选,校长审查确定并公示。

五、评选办法

本学年两次综合量化排名之和升序排列,按学科从高到低确定,同名次者按下列顺序确定:班主任或教干、备课组长、期末考试成绩,本学年是否参加讲课等,如仍有重复,由校委会研究确定。

六、奖励办法

对获奖教师进行表彰,获奖者将被授予临沭街道第四小学“优秀教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

七、未尽事宜,由校委会研究决定。

                                                             20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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