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沭县青云镇青云初级中学考试制度 | ||||||||||||||||||||||||
| 2022-02-21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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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是检查学生学习情况和教师教学效果的主要手段,学校用适当的考试来推动和保证课堂教学按照规定的要求有秩序地进行。对于期中、期末及平时的抽考,学校由教导处认真组织,每学期认真组织,以最大的程度营造一个公正、公平的竞争氛围。为确保这项工作顺利进展,进一步严肃考风,严明考纪,特制定此考试制度。 一、对教师的要求 1、命题、制卷 每次考试的题目的难度和题量要适中,应按大纲要求命题,制卷不能出错且不能使用成品题。各个环节要严守保密制度。平时抽考要到教导处登记,统一进行。 2、阅卷 阅卷必须教师独力完成,不允许有学生替改试卷的现象出现。阅卷完毕,认真统计成绩,反复核对,确保无误后将考试成绩记载在册,有针对性的对试卷分析利弊得失,填写好试卷分析报告。 3、教师将试卷当面分发到学生手中,要求改正错误,并做再次检查,教师讲评试卷要求学生写考后反思并发补偿性训练题要求学生当堂完成。 二、成绩评定 学生成绩评定:任课教师要对每次考试成绩认真统计,实行趋向分析法进行评定。不讽刺,不打击学生,用激励性语言鼓励学生提高成绩。在班级不排队,不分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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