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曹庄镇中心小学教职工职称推荐方案 | ||||||||||||||||||||||||
| 2023-02-28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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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更好的落实国家职称评聘政策,切实做好曹庄镇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工作,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稳步健康发展,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特制定曹庄镇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评聘办法与程序 1.召开全体教师会议,通过教师职称评聘实施办法。 2.教师职称评聘工作小组对评聘人员进行民主考评。 3.公示拟评聘人选,确定评聘人员,推荐上报临沭县教体局人事科。 4.各校推荐考评工作人员必须工作2年以上,否则不准参评。 二、评聘范围 1.按上级文件要求,符合申报中、高级教师职称条件的教师。 2.在职在岗教师。 三、考评办法与赋分标准 以教师任现职期间业绩为主,兼顾教师的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学历和职务等,由教师职称评聘委员会小组,逐项加分,得出评价指标积分,作为评聘的主要依据。 1.学历:从参加工作起,初中记0.3分,高中记0.5分,中专记0.6分,专科记0.9分,本科记1.2分,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记1.5分。相应学历的年限乘以分值量相加即为学历得分。 2.教龄:从参加工作起,每工作一年记1分(脱产进修期间不算教龄)。按周年计算。 3.年度考核:任现职以来近5年的年度考核优秀每年记2分,合格每年记1.5分。 4.任职年限:满任职年限的为5分,每多一年加0.5分。 5.荣誉称号(任现职以来每学年限2件,最多交10件) (1)教师节表彰的优秀教师、先进个人、优秀教育工作者(盖有政府或人社部门公章的)、十佳班主任(从百名优秀班主任中推选产生的)、按国家级12分,省级10分,市级8分,县级6分,镇级3分进行赋分。 (2)教育主管部门(指教育部、厅、局,下同)独立表彰的百名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教学、综合督导表彰的先进个人、德育先进工作者,按国家级10分,省级8分,市级6分,县级4分,镇级2分进行赋分。教育部门其他科室表彰的先进个人按相应级别减1分。 (3)其他行政机构与教育主管部门联合表彰的各种荣誉称号,按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镇级1分进行赋分。 (4)凡无教育主管部门盖章的荣誉证书,一律不计分。 6.业务成果((1)(2)(3)(4)项任现职以来每学年限2件,(5)(6)(7)项总数限3件,最多交12件。) (1)政府督学、兼职教研员、教学能手、教学新秀:按国家、省、市、县、镇分别计12分、10分、8分、6分、3分。 (2)教学质量(成绩)奖:市、县、镇级分别计8分、6分、3分。 (3)优质课评选、技能大赛:按省、市、县、镇级分别计10分、8分、6分、4分(一等奖计满分,每降低一等次减1分)。(公开课、示范课按相应级别一等奖计分)。 (4)辅导奖、指导教师、课件、案例、课程资源等:按国家、省、市、县、镇级分别计8分、6分、4分、3分、2分(一等奖计满分,每降低一等次减1分;教具制作、电脑作品制作按本项得分减半),以上提供的证件须是教育主管部门层层评选中获得的证书。 (5)主持或参与课题研究、教研成果,必须由教育部门层层推荐并结题:课题负责人按市、县、镇级分别计8分、6分、2分,成员按市、县、镇级分别计4分、3分、1分。 (6)远程研修中获得的指导教师、优秀学员;按国家、省、市、县级分别计5分、4分、3分、2分,以上提供的证件须是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活动中获得的证书。 (7)优秀裁判员、教练员、优秀运动员等;按国家、省、市、县、镇级分别计10分、8分、6分、4分、2分,以上提供的证件须是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活动中获得的证书。 7.教学成绩:教学成绩满分40分,根据晋级人员按任教年级学科分成三挡,前三分之一积40分、中三分之一积38分、后三分之一积36分。主要教干(指中心校成员、校长必须带课)成绩在全镇中游以上计满分。 8.民主评议:参照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由考核领导小组评议赋分。满分20分。评议时原则上不能低于满分的80%。 9.附加分 (1)任职情况:现在职在岗得20分,在职不在本单位的得10分。 (2)班主任得分:近三年来任班主任的每年加2分,中心校成员和学校教干享受班主任的待遇,兼职的不重叠加分。担任班主任时间间断的,只加任班主任时间段的分值。 10.说明 (1)综合量化赋分分数相同的,分别以参加工作时间、第一学历、职称评审时间排序,高者优先。如再相同,由评审小组民主评议决定。 (2)依据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中专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职称评聘申报。 ①交流教师交流期间不得在原单位职称评选; ②支教教师不得在支教单位参与职称评选; ③参与有偿补课,乱订资料、乱收费的,师德失范,损害教师形象或学校声誉的违法、违纪行为对学校造成较坏影响的; ④达不到标准工作量的不得申报; ⑤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⑥弄虚作假者; ⑦有较大教学事故一次以上的(见《教育教学工作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 (3)教师提供的证件必须是原始件。如有特殊情况,由曹庄镇中心小学职称评聘领导小组及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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