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盘中学中高级职称评聘方案(2021年) | ||||||||||||||||||||||||
| 2020-12-25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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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的落实国家职称评聘政策,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稳步健康发展,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特制定中、高级教师职称的赋分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校晋升中、高级教师职称的指导思想是:落实职称评聘政策,公平、公开、公正、合理,鼓励先进,激发教师工作热情,择优晋升,促进学校稳步发展。 二、赋分标准 晋升中、高级职称的评选办法一律实行赋分制,按得分从高到低确定聘任中、高级教师。总得分相同时,优先考虑教龄。赋分细则如下: 1、教龄赋分:从参加教学工作起,每工作一年记0.5分。 2、学历赋分:本科及以上学历记1.2分,专科学历记0.9分,中专学历记0.8分,高中学历0.6分,初中学历0.5分。相应学历的年限乘以分值累加即为学历得分。 3、任职年限:任现专业技术职务每年加1分。 4、年度考核:中级近4年、高级近5年的年度考核,优秀每年记2分,合格每年记1.5分。 5、业务成果(满分40分): ①教学成绩奖、教学能手、教学新秀等:省、市、县、镇级分别记8、6、4、2分; ②优秀论文、课件、教学案例、辅导奖: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4、3.5、3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3、2.5、2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1.5、1分; ③优质课、教学技能比赛: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8、7、6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6、5、4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4、3、2分。 以上提供的证件须在教育部门层层评选中获得的证书。 6、荣誉称号(满分30分):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镇级分别记10、8、6、4、2分。(荣誉证书以政府、人社、教育主管部门表彰为主,其他部门表彰相同级别减半得分,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与同级表彰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育师等享受同等待遇)。 7、发表的论文、论著(限三件):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记3、2、1分。(发表的论文、论著须是在正式报刊杂志发表且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论文集、习题集、增刊等一律不得分。多人合作的论文论著,只对首位作者记分;聘任时由参聘人按要求,通过相应方式证实论文的真实性,聘任小组予以认定后再行赋分) 8、课题(限三件):已结题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课题,课题负责人分别记6、5、3、2分。 9、民主评议:参照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由考核领导小组评议赋分。满分为20分。 10、附加分: ①任职情况:在职在岗得30分,其他在职情况得26分、0分。(注:在职是指聘任时尚未退休,在岗是指聘任时在东盘中学工作;聘任时不在东盘中学工作,但经上级部门批准在其他单位工作的得26分,聘任时无正当请假手续又不在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单位工作的不得分); ②班主任分:近三年在本校任班主任,每年记1.5分。各科室副主任以上管理人员以及年级组长,参照此条记分。各处室副主任以上管理人员兼班主任的,可重复记分,但该项最高记5分。 1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评聘资格。 ①师德失范,对学校造成较坏影响的; ②年度考核不称职者; ③弄虚作假者。 三、评聘办法 1、待聘人员在有名额前提下优先聘任。 2、不在本校岗人员,不得参加本校职称评聘。 3、评聘过程中严格按照当时任教学段进行评聘。 四、备注 若县教体局文件有评聘方面的要求,以上级文件为标准作适当调整,其它特殊情况由校委会协商裁定。 2020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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