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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曹庄镇初级中学安全用电管理制度2022
2023-02-28    点击数:  
 索引号  czzcjzx/2023-0000041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曹庄镇初级中学  发布日期  2023-02-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沭县曹庄镇初级中学安全用电管理制度2022
索引号: czzcjzx/2023-0000041
发布机构: 曹庄镇初级中学
公开目录: 规章制度
发布日期: 2023-02-28

为了保证学校内办公场所和各用电户、宿舍安全、合理、节约用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住户用电

1、学校每月补助每位教职工办公用电10度。

2、学校在各住户的电表上加固封签,若经检查发现私自拆动封签或未经电表用电,视为偷电,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若电工管理失职(电工未履行学校的电工职责)造成偷电,一经学校发现查实,将给电工以50元的罚款。

3、学校将给每一排的教职工按一个漏电保护器和一块总表,每块总表上的度数应跟各用户的度数相同,如果用户的度数和高出本排表的总度数,那么高出的度数由本排用户均摊。

4、学校办公场所,严禁使用热得快和电炉子等大功率非法电器,一旦发现或查出将没收其使用品并处以50元的罚款,如果使用大功率电器造成办公场所用电中断或其它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5、用电电表如果烧坏概由用户自购,学校负责安装。

6、电表烧坏后电费的收费办法:

(1)、用电住户发现电表烧坏必须及时通知总务处并自行购买安装使用。

(2)、电表如果烧坏,从学校通知本人起,十日内安装使用者电费按本户的前一个月记收,一个月以后安装使用者,按使用电的最高月用电标准记收,一个月以上安装使用者,按全校最高用电记标准加倍记收。

7、学校每月公布一次用户用电情况。用电职工应及时缴纳电费,过期不交,从相关费用中扣除,没有费用可扣的,经通知拒不缴纳电费的,学校将按照银行贷款利息计息收费,同时停止用电。

二、学生用电

教室和办公场所等照明用电由学校统一安排装配,凡自行安装的灯泡、插座等用电器一经查出,除没收电器外并给以相映的罚款。

三、施工用电

学校如有大的建设项目,照明和动力用电按合同执行。

四、检查

1、学校领导将不定期抽查用电情况。

2、电工必须经常检查教室、宿舍和用户的用电情况和用电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后勤部门每月检查一遍教职工用电情况,并按电表记录及时收费。

4、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否则由负责人自负。

未尽事宜有待补充执行。

临沭县曹庄镇初级中学

2023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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