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沭县青云镇白旄初级中学2021年县级优秀教师、优秀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评选办法 | ||||||||||||||||||||||||
| 2021-12-31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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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打造一支思想过硬、知识渊博、品德高尚、精于教育、勤于育人的教师队伍,加快名师工程建设,促进学校健康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原则 坚持优中选优和公开、公正的原则,推荐过程重条件,重社会影响,接受师生监督。 二、评选时间 根据教师节县级表彰时间确定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师德标准:要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心,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勤奋务实,敬业奉献,关心集体,团结同志,在广大师生中威信高,公众形象好。 2、专业知识:任课教师要熟悉本学科知识结构体系,掌握教育科学知识,有效地运用教育理论指导教育实践。教辅人员要具有完成本岗位工作的丰富经验和管理能力,服务水平高,工作态度好。 3、育人工作: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能积极参与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并取得良好效果。以爱心对待问题学生,促使问题学生逐步改变自我,健康成长,具有丰富的育人经验。 4、在本单位工作满1年。 (二)、限制条件 出现下列情形当年度不得参与评选。 1、体罚学生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 2、给学校带来较大负面影响或被教育局通报批评的。 3、每学期旷课超过3节以上的或每学期旷工超过2天的。 4、每学期累计请假超过20天的(法定假除外)。 5、本年度有三乱(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行为的。 四、评选办法 依据本学年度两次综合量化积分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同名次者按下列顺序依次优先确定:班主任或教干、备课组长、年终考试高分率县名次,如仍有重复,由教干、教师评议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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