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沭县青云镇白旄初级中学2021年教科研成果及荣誉奖励办法 | ||||||||||||||||||||||||
| 2021-12-31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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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教育局关于教师评价的文件精神,规范学校管理,完善激励机制,促使教师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总结教育教学经验,提高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教学研究 1、课题研究:立项课题国家级12分,省级10分,市级8分,县级6分,校级3分(仅限于通过结题鉴定的课题),课题负责人计满分,成员按次序依次递减2分。 2、科研成果:教师教育教学研究成果获省级教学成果奖或社科成果奖一、二、三等奖分别计8、5、3分;获市教学成果奖或社科成果奖一、二、三等奖分别计6、4、2分;省教科研成果奖一、二、三等奖分别计6、4、2分; 市教科研成果奖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2、1分;县教科研成果奖一、二等奖分别计2、1分。 科研成果加分须交结题鉴定报告或发表的论文,否则不予承认。课题或科研成果由多人合作完成的,第一作者计满分,其他成员按次序依次递减1分。 3、发表论文:国家6分,省级5分,市级4分(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未注册的刊物不加分),习题型作品除外。 评奖论文:经学校、教研室层层推荐的论文,省级(5分、4分、3分)、市级(4、3、2)、县级(3、2、1);典型发言按同级评选论文一等奖对待(以证书为准)。 备注:论文由多人合作完成的,第一作者计满分,其他成员减半计分;课件、教案、教学设计、案例参照同级评奖论文计分。 二、讲课比赛 在省级优质课评选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12分、10分、8分,市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10分、8分、6分,县级一、二等奖的分别计6分、4分;公开课及教学技能大赛参照同级优质课评选一等奖计分。 三、学生辅导 1、发表作品辅导:教师辅导学生在合法刊物发表作品,并注明辅导教师姓名的,按教师发表同级论文的一半计分。 2、技能比赛辅导:学生参加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竞技比赛、制作大赛等获奖,按教师发表同级论文的一半计入辅导教师量化(每生仅限一位辅导教师);团体奖给予参与辅导的每位教师按教师发表同级论文计分。 四、信息宣传 教师在县级以上媒体发表稿件,按照县级1分,市级3分,省级5分,计入个人教科研成绩。同一稿件在不同媒体发表按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计分。 五、奖励要求 证件日期范围为:每年自1月1日起,截止当年教学督导,获奖教师持相关证书等证明到教导处登记,不按时登记的一律不再给予奖金和加分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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