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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店头镇中心小学教师课堂教学行为规范
2021-02-15    点击数:  
 索引号  dtzzxxx/2023-0000271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店头镇中心小学  发布日期  2021-02-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沭县店头镇中心小学教师课堂教学行为规范
索引号: dtzzxxx/2023-0000271
发布机构: 店头镇中心小学
公开目录: 规章制度
发布日期: 2021-02-15

根据领导要求,镇教研室结合当前课堂教学中发现的问题制定了《店头镇小学教师课堂行为规范》,请各完小组织教师学习并抓好落实。

1.教师要严格按照课表上课。教师不得擅自、私自调课。如有特殊情况可填写调课单报请学校教导处批准后方可调课。

2.教师要尊重学生。上课期间,教师不得将学生驱逐到教室外,不得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对学生禁用谩骂、侮辱等粗俗语言。

3.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严禁教师课堂吸烟,严禁教师酒后上课,上课期间不准拨打电话或玩手机游戏,严禁教师携带手机进入课堂。

4.教师上课不迟到。教师如果有课,必须在上课铃声前2分钟到达教室,不要让全班学生眼巴巴等候老师,甚者让学生去办公室请老师上课。

5.教师不坐讲(身体特殊情况除外),不趴在讲桌上给学生上课。

6.教师上课要规范,不提前下课,更不能拖堂。遵循学生身心健康,尊重教育教学规律。

7.教师课堂要使用文明语言,用语要规范,提倡使用普通话。

8.本规定自规定之日起实施,请老师们自觉学习并认真落实。

店头镇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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