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简体 繁体
智能问答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数据开放平台
当前位置: 首页>>公开>>教育领域>>普通中小学>>学校概况>>规章制度>>正文
临沭县店头镇中心小学教职工职称评审方案
2022-09-01    点击数:  
 索引号  dtzzxxx/2023-0000267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店头镇中心小学  发布日期  2022-09-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沭县店头镇中心小学教职工职称评审方案
索引号: dtzzxxx/2023-0000267
发布机构: 店头镇中心小学
公开目录: 规章制度
发布日期: 2022-09-01

为进一步激发全镇小学教师投身教学教研活动的热情,规范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保证此项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经中心小学研究,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严格落实临沂市教育局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中职中小学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

二、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二)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教学行为规范,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教书育人,注重身教,为人师表,以身作则。

(三)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备从事教育教学的身心条件。

(四)掌握和运用普通文化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自觉运用教育新观念和新理念,指导教育教学工作。

(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的教师资格,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六)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继续教育等要求。

三、申报评审标准条件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标准条件,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实行同行专家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必须符合《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申报评审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须符合《临沂市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标准条件》中规定的标准条件和要求,具体如下:

(一)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

(二)具备规定的学历要求。学历所学专业必须与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凡不相同或不相近的不能作为晋升的依据。在乡镇学校(不含城区街道办事处和派出机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中小学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可不受所学专业限制。专业证书不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学历。对于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不再限定年限要求。凡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不受核准岗位限制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但长期扎根农村学校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20年以上,入选省市人才工程或获得省市级以上教学名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等称号的,可在核定的基层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内破格申报。

(三)符合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年限要求。申报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和高级教师须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5年以上,且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申报基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和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须任现职以来,出色地完成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

(四)兼职人员申报要求。在教师岗位上工作并同时兼职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人员,推荐评审教师职称,除应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教师系列评审标准条件外,还须按照《关于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中兼职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教师推荐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3] 5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鲁政办字[2016] 56号)规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是教育教学工作符合人员聘用管理规定。二是每学期须担任列入《教学大纲》的1门及以上课程。其中,中小学教师不同学科每周最低课时量,小学一般不低于12-18节、初中不低于10-16节、高中不低于10-14节。班主任工作量按教师标准课时量的一半计入。走教、任教多学科教师课时量予以适当照顾。三是每学年教育教学和兼职从事教育教学管理的工作总量须达到本学校(单位)专任教师教育教学工作量。其中,教学(课堂教学或生产实习课)工作量须达到本学校(单位)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二以上,低于标准三分之二的,不得申报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不得聘任教师专业技术岗位。

(五)突出教育教学业绩。坚持立德树人的评价导向,重点评价教师教书育人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创新评价方式,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的倾向,采用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方式,淡化论文、科研要求,原则上,论文和科研成果不作为学校推荐赋分依据。对乡村学校教师职称评审不作论文、课题项目、奖项、头衔称号等刚性要求,侧重考察其教书育人实绩,提高实际任教年限的考核权重。

(六)继续教育学时要求。按照《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在任职年限内,继续教育必须达到规定的要求。直接申报员级或助级资格的,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员级申报助级资格的,完成近三年(2018-2020)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晋升中级资格的,完成近四年(2017-2020)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晋升高级教师资格(含中级晋升副高级和副高级晋升正高级)的,完成近五年( 2016-2020)的继续教育学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完成情况,以申报评审时提供的登记认证的学时数量为依据。县区学校(单位)继续教育培训的审核工作由县区人社部门负责,市直学校(单位)继续教育培训的审核工作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

(七)继续落实向基层学校倾斜政策。符合标准条件的乡镇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在乡镇从事教学工作累计10年及以上申报中级职称、20年及以上申报副高级职称、30年及以上申报正高级职称,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我省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制度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2号)等文件要求,继续开展“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仅在基层学校岗位聘用,不作为非基层学校单位岗位的聘用依据。取得基层高级职称人员在基层学校聘用,离开无效,累计聘满5年,考核合格且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的,经全省统一的职称评审委员会考核认定通过后,可换发同级别全省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证书。

(八)其他相关政策。援藏、援疆、援青、援渝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民办学校教师和公办学校非在编教师在职称评定方面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权利。根据《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16]17号)规定,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应与同级表彰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四、评审流程

(一)、成立《店头镇中心小学职称评审领导小组》和《店头镇中心小学职称评审工作小组》。

店头镇中心小学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袁晟

副组长:朱磊 王荣强

成员: 陈令官 陈德宁 郇玉宝 李方晓 崔新忠

店头镇中心小学职称评审工作小组

组长:袁晟

副组长:朱磊 王荣强

成员: 陈令官 郇玉宝 陈德宁 李方晓 陈久章 曹珊珊 张为平 崔新忠

(二)、召开全体校长会议,传达市县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评审工作会议精神,并提出具体要求。

(三)、各校召开全体教师会议,传达会议精神和《店头镇中心小学教职工职称评审方案》,同时要求对会议进行记录、拍照,与会人员进行签到,并经全体教职工85%以上人员签字同意。

(四)、对参加评审教师,根据《店头镇中心小学教职工职称评审方案》提交各种证书、签订承诺书。

(五)、职称评审工作小组根据《店头镇中心小学教职工职称评审方案》,对参评教师进行逐项审核赋分。

(六)、在中心小学和各完小对赋分情况进行公示。

(七)、根据县教体局人事科要求上报相关材料。

五、赋分标准

(一)、教龄赋分:

每年1分,计算方法:从事教育工作之日起,按周年计算。

(二)、学历赋分:从参加工作起,硕士生毕业每年1.8分,本科生毕业每年1.6分,专科毕业每年1.4分,中专毕业每年0.8分,高中毕业每年0.5分,初中毕业每年0.2分,分值乘以年限并相加。

(三)、职务赋分

中心小学成员(原中心校成员)、完小校长加4分,副校长、教务主任、政教主任加3分,班主任加2分,副班主任加1分,教研组长、科室管理员加1分,不累计加分。

(四)、任职年限:

任职以来每年加0.5分。

(五)、年度考核:

近3年以来年度考核,每年优秀的记2分,每年合格的记1.5分。

(六)、荣誉称号:国家级计6分,省级计5分,市级计3分,县级优秀教师和乡镇级的十佳教师计2分,乡镇级计1.5分。奖励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同年同一奖励名称但不同级别的,按最高奖励级别计分,不累计加分,不同奖励名称的,可累计加分,最高限定三件。(限教师节表彰的优秀教师,五一奖,优秀少先队辅导员、骨干教师、教学新秀、先进教研员、师德标兵,十佳教师,教学能手、优秀班主任、德育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

(七)、业务工作成果:任现职以来获国家级计6分,省级计4分,市级一等奖计3分,县级计2分,乡镇级计1分(每降一个等次减0.3),最高限定三件。包括:优秀教学质量奖、公开课、讲课比赛等,其中教具制作、优秀备课簿、教案评选、课件制作、辅导奖、理论竞赛、优秀裁判员、教练员、教师培训优秀学员等减半计分。

(八)、教学成绩(20分):由教研室提供,把所有符合条件、有成绩可查的人员,按任现职以来近三学年的期终、期末成绩名次分成四档(名次采取去尾法)。一至三名为一档,四至六名为二档,七至九名为三挡,九名以后为四挡。一档计20分,二档计16分,三档计14分,四档计10分,其中主要教干(中心小学全体成员、完小校长)按一挡计分,其他无完整文化课成绩人员按四档计分。

(九)、民主评议(20分):由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和随机抽取的教师代表按德、能、勤、绩打分。

(十)、按照以上各项计分办法,计算出参评教师个人分数,排出名次,根据上级分配给我单位的评审人数,确定上报人员名单。

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评审资格。

(1)师德失范,对学校造成较坏影响的。

(2)年度考核不称职者。

(3)评聘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者。根据中共山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山东省监察厅 山东省人事厅印发《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凡有填报假材料,提供假数据、假成绩、假论文、假成果、假获奖证书或伪造学历、任职年限等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当年申报晋升的资格。并在自查实之日起未满五年的不准其再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至撤销职务的党纪处分或警告至撤销的行政处分。

(4)支教交流的教师。

(十一)、未尽事宜,由店头镇中心小学职称评审领导小组解释决定。

临沭县店头镇中心小学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