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店头镇小学教师常规管理,切实改变学校教导处对于教师常规管理松散、检查赋分虚假、走过场应付检查等不良现象,特制定《店头镇小学教师常规学校月查管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学校试行教师常规月查制度。学校教导处要组织教干教师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所有教师的常规,检查时间应在镇教研室常规检查之前完成。
教师常规检查赋分规定。教师的备课和学生的作业分别计10分,即所有教师常规满分为20分(不能出现满分);每位教师的备课作业成绩不准出现雷同分数且极差(第一和最后的差距)至少为2.5分;教导处根据教师常规实际情况可以加大分值差距,尊重客观实际。
常规赋分必须坚持“两条线”和“等距差”。各学校在进行教师常规检查赋分的时候要按照本校所有语文教师一条线排序,数学和英语教师一条线排序;备课作业进行打分的时候相邻两名次之间的成绩差距必须相等。
学校要有教师常规检查通报材料。通报材料主要包括:一是语文教师常规优点与不足;二是数学与英语教师常规优点与不足;三是学校教师常规突出问题的整改建议;四是针对问题回查的时间、人员、地点等安排。
教师常规检查要规范有序。各学校在检查教师备课的时候都必须有学校教导处盖章,还必须有检查人员手写签字及检查时间。20页
镇教研室实行教师常规月报制度。各完小要把教师常规检查积分表(统一使用用电子表格)和教师常规检查通报材料于每月25号之前务必发送镇教研室邮箱。
镇教研室采取检查、通报、削减平均分等管控措施。教研室到各学校进行教师常规检查的时候带上完小检查赋分表,分学科实地检查教师常规,如发现教导处仍然不按教研室规定赋分,教师常规检查优劣不分、明哲保身、疲于应付,除进行全镇通报该完小之外,还将对该完小教师常规平均分削减1-2分计入教师常规量化考核。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店头镇教研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