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妥善做好教师职称评聘工作,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专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即临教人字【2021】19号文)有关规定,结合我校2021年12月教代会制定的职称评聘规定,同时本着参照惯例、注重实绩的原则,经学校研究拟定本方案。
1、根据赋分细则赋分排名,依排名先后评聘。若出现积分相同情况,依次按下列条件确定:50周岁以上的老教师、班主任(含教干)、备课组长、教学能手新秀、教龄长短。
2、调出教师无论时间长短,一律不得在我校评聘。
3、去县城交流教师,按县局精神,一律不得回校评聘。
4、参评人员参评前必须签署诚信承诺书,否则不予评聘,提供假证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资格。
5、赋分证件限任职以来至聘前,且上交时间以规定时间为准,规定时间内不交的不积分,积分结束后通知本人核实,公示后不再调整。(无法通知到的视为认可)
6、未获推荐教师下一次评聘时必须重新赋分排名。
职称推荐赋分细则:
项目 |
评 分 标准 |
说 明 |
教龄 |
每年2分 |
以实际正式参加工作时间算起。 |
学历 |
研究生1.5分,本科1.2分,专科1分,中专(高中)0.8分,初中0.5分。 |
以毕业证为准分段累加。 |
职务 |
教研组长、备课组长2分,班主任一、二、三等奖分别记:5、3、2分。 |
仅算近3年内的,每年两个学期取平均为当年积分,教干参照班主任一等奖赋分,兼职者每年只记最高一项。 |
职称 |
任职满5年得5分,每多一年多0.5分。 |
该项不设上限。 |
年度 考核 |
优秀每年2分,合格每年1.5分。 |
中级按近四年积分,高级按近五年积分。 |
荣誉 称号 (限六件) |
综合荣誉:任现职以来,国家级15分,省级12分,市级10分,县级8分,镇级4分. 专项荣誉:国家级12分,省级10分,市级8分,县级6分,镇、校级2分 |
1、同年度同一奖励名称但不同级别多次获奖的可累计记分. 2、荣誉含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班主任、备课组长、教研组长、及各类先进个人。 (综合荣誉指各级政府、人社局、教育局联合颁发,专项荣誉指教育主管部门颁发) |
业务 成果 (限九件) |
教学能手、骨干教师、教学新秀、教学成绩、公开课、讲课比赛、技能大赛、结题课题国家级1、2、3等奖分别记18、16、14分,省级1、2、3等奖分别记14、12、10分,市级记10、8、6分,县级记6、4、2分,校级2分。 |
1、教学成绩奖、公开课、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可累加记分。(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经验交流奖按同级别讲课二等奖赋分。) 2、一师一优课、录像课、说课、教练员、裁判员、运动员、辅导奖同级降一等次加分。 3、同一项目获不同奖可累加记分。(教育主管部门认可) 4、课题按级别等次按参与人位次分别递减0.5分。(教育主管部门认可) |
论文 论著 (限三件) |
任现职以来,在正式刊物发表论文的国家级6分,省级5分,市级4分,县级3分。论文一等奖减半赋分,二等奖计同类1/4分,三等奖不计分。 |
1、发表论文第二作者减半计分,以后的不记分。 发表论文的杂志社或报社必须与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注册一致,所发论文必须提供中国知网或中国龙源期刊网目录截图,否则不予接收。不可查询或刊物信息不一致的按非法报刊处理(我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主办的刊物除外)。论文级别认定看报刊主管单位,凡是教育部主管的为国家级,省厅主管的为省级,依次类推。无主管单位或非行政单位主管的按办刊单位降一级对待。发表论文必须超过1000字。 2、论文奖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审盖章。教案、课件、备课奖按论文奖待。未经层层推选的获奖论文不计分。 |
综合 量化 30分 |
上年度综合量化考核每学期一、二、三、四等奖分别记15、14、13、12分。 |
附加分 |
如支教、献血等项目,按照文件和学校专项加分规定执行。 |
2013年暑假以前的支教每年加10分,2015至2016年度支教加6分,其他时间支教的不加分。以上支教加分仅在晋升高一级职称时加分,不重复使用。 献血加分,按学校当年文件执行,仅在晋升高一级职称时加分,不重复使用。 |
备注 |
远程研修先进个人不计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