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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店头镇店头初级中学学校财务报销制度2021
2021-01-01    点击数:  
 索引号  dtzcjzx/2023-0000042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店头镇初级中学  发布日期  2021-01-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沭县店头镇店头初级中学学校财务报销制度2021
索引号: dtzcjzx/2023-0000042
发布机构: 店头镇初级中学
公开目录: 规章制度
发布日期: 2021-01-01

为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报销行为,方便教职工办理报销手续,提高工作效率,建立更为和谐的工作秩序及环境,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制度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11月5日起施行。

2.《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财会[2013]28号)

3.《关于印发中小学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20号)

4.《临沭县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沭教计字[2019]6号)、《临沭县教育系统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沭教计字[2019]7号)

二、报销规定

1.报销流程

经手人签字(发票或报销单据)—财务人员审核(重点审核票据真实、有效,报销手续规范,具体规范要求见2报销要求)—分管校长签字—校长签字(签字时校长再次审核报销手续规范)—财务人员报销。

2.报销要求

(1)关于“三重一大”重大财务事项报备问题。

①一次性购买财产物资等金额在2000元以上,单位需填写《“三重一大”事项报备书(重大财务事项)》一式两份,经单位经手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核、“三重一大”事项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方可购买和费用结报,费用结报时要附《“三重一大”事项报备书(重大财务事项)》。一次性购买财产物资等金额在5万元以上,需到县教体局办理报备手续,费用结报时必须附县教体局审批材料。

②对投资在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基建项目,包括新建、扩建、维修工程,单位需填写《“三重一大”事项报备书(重大财务事项)》一式两份,经单位经手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核、“三重一大”事项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和费用结报,费用结报时要附《“三重一大”事项报备书(重大财务事项)》。对投资在5万元以上的基建项目,需到县教体局办理《项目审批意见书》,费用结报时必须附《项目审批意见书》。

③组织外出考察学习,按照县教体局办公室有关要求办理结报手续(沭教字[2003]16号文办理结报手续)。

(2)关于采购类财务报销问题。

设备购置中属于政府采购,先由各级部科室填写《政府采购审批表》,由有关人员审核签字后,报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后进行采购。报销时,必须附发票、明细、采购计划备案表、设备验收证明等。零星物品采购报销时需附发票、明细、物品采购报备书等。

(3)关于基建建设维修类财务报销问题。

①维修审批手续见(1)②。

②基建建设维修类报销时应附发票、合同、验收证明等。

(4)关于固定资产类财务报销问题。

固定资产类物品报销必须有固定资产管理员发起,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后,从网上发起报销申请,学校出纳根据固定资产管理员的申请审核后填制报销凭证,报销凭证经学校会计审核后打印支付通知单方可报销。报销时需附发票、明细(明细必须加盖商家章)、固定资产验收单、采购计划备案表或物品采购报备书、验收证明等。

(5)关于存货类财务报销问题。

存货类物品报销必须有仓库管理员发起,填写入库单后,从网上发起报销申请,学校出纳根据仓库管理员的申请审核后填制报销凭证,报销凭证经学校会计审核后打印支付通知单方可报销。报销时需附发票、明细(明细必须加盖商家章)、入库单、出库单、采购计划备案表或物品采购报备书、验收证明等。

(6)关于定额发票使用问题。

建议使用增值税发票。定额发票使用一般有三种情况,一是无住宿费的出发生活费,一是自行解决出差方式的城市间交通费,一是平时的零星物品采购(包括超市购物时的卷式发票)等。这些定额发票报销一是注意发票的真伪和使用年限,二是报销时必须在定额发票上加盖经销商章、下附明细(明细必须加盖商家章),如果报销金额与定额发票金额不一致,必须在定额发票上注明限报金额。

(7)关于差旅费报销问题。

①出差审批:教职工公务出差前必须履行公务出差审批手续,持会议通知或相关文件并填写统一印制的《公务出差审批单》,注明申请科室、申请时间、出差人员姓名、人数、出差地点、出差期间、出行方式及事由。其中“出行方式”栏由办公室负责填写。经科室负责人、申请科室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分管办公室领导、主要领导签批后,方可出差。

②城市间交通费: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临沭县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单位统一购买了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③住宿费:省内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参照省财政厅制定的省内差旅住宿费标准调准表的标准执行(具体见教体局文件)。省外出差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地区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具体见教体局文件)。省外差旅住宿费标准是工作人员到各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所辖地、州、市(县)出差执行当地财政部门制定的差旅住宿费标准。各地、州、市(县)差旅住宿费标准未制定公布前,可暂按其省会城市住宿费标准执行。

④伙食补助费:伙食补助费按照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县外省内出差每人每天100元;省外出差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地区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执行(具体见附件)。按照财政局关于差旅费报销的补充规定,到临沭县以外参加会议、培训的,会议、培训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往返各1天计发,当天往返的按1天计发。

当天往返的,县外伙食费每人每天100元限额使用(其中:早餐不超过20元,午餐、晚餐每餐不超过40元),凭发票或接待单位收取证明据实报销。当天不能够往返的,县外伙食补助费凭住宿费发票按规定补助标准包干使用。

县内镇出差确需就餐的应由出差人员自行解决,伙食费按每人每天60元(午餐、晚餐每餐不超30元)限额使用,凭发票据实报销。

⑤市内交通费:市内交通费按照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其中到外省及省内其他市出差的,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到市内区、县出差的,每人每天50元;到县内镇出差的,每人每天30元。按照财政局关于差旅费报销的补充规定,到临沭县以外参加会议、培训的,会议、培训期间的市内交通费按往返各1天计发,当天往返的按1天计发。

(8)关于职工子女幼儿园收费报销问题。

严格执行临沭县财政局《关于职工子女幼儿园收费报销有关问题的通知》(沭财综[2013]32号)文件要求,职工子女幼儿园收费报销必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计划内生育子女及依法收养子女上幼儿园缴纳的保育教育费(简称保教费),父母停薪留职、辞退和计划外生育子女,一切费用自理,单位不予报销。

报销提供的材料有:一是幼儿园开具的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或由税务机关出具的正式发票(四联单的要用指定联单,如一方无工作或无收入需在另一方单位全额报销的要同时将父母两联附上);二是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及索引页;三是一方无工作或无收入的要出具无工作或无收入证明。不能用复印件。

报销标准按下列规定执行:

①父母双方同在一个单位,幼儿入托幼儿园的,费用由该单位全部报销,但最高报销额不得超过310元/生、月。

②父母不在同在一个单位,幼儿入托幼儿园的,费用由父母双方各报销一半,但最高报销额分别不得超过155元/生、月。

③父母一方同在本地工作,另一方在外地工作(含现役军人、公费出国的留学生),幼儿在本地入园的,费用由在本地工作的一方所在单位全部报销,但最高报销额不得超过310元/生、月。

④父母一方为在职职工,另一方无固定工作(需到社保大厅开无社保证明),幼儿在本地入园的,费用由在职一方的单位全部报销,但最高报销额不得超过310元/生、月。

⑤丧偶或离婚的,其幼儿入园费用由抚养方单位全部报销,但最高报销额不得超过310元/生、月。

⑥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理费由幼儿家长负担。

(9)关于公务卡报销问题。

①公务卡使用的范围,主要是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及授权支付范围内的其他零星购买支出等。

②公务卡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持卡人进行公务消费时,须取得发票和经持卡人消费签名的消费交易凭条(即银联小票)等财务报销凭证。公务卡不得用于个人消费。持卡人不允许通过公务卡提取现金。确实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需由本人写出原因,经分管财务领导批准同意后,连同原始发票一起报销。

③单位财务人员登录公务卡管理系统,根据持卡人提供的卡号、交易日期、消费金额和流水号等信息,查询核对公务消费的真实性,审核确认后批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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