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教体局的有关职称晋升评审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情,遵循省、市、县制度规定,科学制定合理合情的方案,尊重大家意见,保证广大教师满意,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落实职称晋升评审政策,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推荐晋升,促进学校稳步发展。
店头初级中学推荐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赋分规定的说明
1、“教龄”从参加工作时间开始算起。
2、“职务”加分以现担任职务为准。
3、“荣誉称号”必须系学校同意并备案后上报的方能加分。党委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评定的按照赋分标准加分,其他部门评定的减半记分。不符合自身身份的不予积分。
4、发表论文确定以教育局规定为准,刊物必须是带统一刊号CN或ISSN的,著作必须是全国统一刊号ISBN的,其他一律不算,论文级别认定按县局规定,先看报刊的主管单位,凡教育部直属院校学报、主管的刊物为国家级,省教育厅主管的为省级,其他按相应级别降低;无主管单位的看办刊单位,教育部直属的为国家级,其他相应级别降低。(高级教师评选)发表论文字数必须高于1500字。
5、民主测评分数由教干、教师代表测评计算得出
6、凡提供假证件的,一经查实,取消本年度的晋级资格。如提交的证件有异议的,需提交人提供出相关证明材料。
7、若积分相同,教龄长的教师排名在前。
8、证件上交规定时间结束后,不再接收任何证件(按照学校要求正在参评其他活动的由学校出具证明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交的证件不予积分,但学校统一上报时可以添加。
9、师德考核不合格教师,在当年度职称晋升聘任中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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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分内容 |
赋分标准 |
备注 |
1 |
教龄 |
每年1分 |
按周年计算,不足一年不算 |
2 |
学历 |
博士生2分,硕士生1.8分,本科1.2分,专科0.9分,中专0.8分,高中0.5分。 |
分值乘以毕业年限并相加,以毕业证为准。 |
3 |
任职年限 |
满任职年限5分,超过规定任职年限的每多一年增加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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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年度考核 |
近5年以来年度考核,优秀2分,合格1.5分。 |
近5年来 |
5 |
荣誉称号 |
国家级10分,省级8分,市级6分,县级4分,镇级2分,奖励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同一年内同一奖励名称但不同级别的,按最高奖励级别计分,不累加。不同奖励名称的,可以累加计分。 |
教师节表彰的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教学能手、教学新秀、优秀备课组长按赋分标准计分。其他:五一奖,县优秀辅导员,兼职教研员,兼职督学、师德标兵等各种荣誉称号按同级减0.5分计分。 |
6 |
论文著作 (件数限3件) |
任现职以来,在正式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国家级2分,省级1.5分,市级1分,县级0.5分。以上均为第一作者。以上论文著作均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非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不计分(改科的教师除外)。 |
正式刊物发表为准,只限一、二作者,第二作者降0.5,第三作者不计分。论文奖减半。 |
7 |
业务工作成果 |
任现职以来获国家级10分,省级8分,市级6分,县级4分,镇级2分,(凡未列等级的,按10、8、6、4、2计分,列有等级的,每降一个等级减1分)。 |
优秀教学成绩奖、公开课、示范课、讲课比赛、教具制作、优秀备课簿、教案评选、课件制作、辅导奖等,列有等级的,每降一个等级减1分。(仅限业务主管部门层层评选推荐) |
8 |
科研成果(件数限5件) |
国家级6分,省部级5分,市厅级4分,县级3分。(凡未列等级的,按6、5、4、3计分,列有等级的,每降一个等级减0.5分)。 |
课题以结题为准,未结题的减半计分;成员计分减半。 |
9 |
职务 |
备课组长1分,教研组长2分,班主任3分,年级主任4分。中层副职4分,中层正职及以上5分。) |
只记最高分,不累加 |
10 |
民主测评(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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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备注 |
最终解释权归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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