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沭县店头镇店头初级中学教科研量化2021 | ||||||||||||||||||||||||
| 2021-01-01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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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研工作 (1)讲课比赛证书,省级(10分、8分、6分)市级(6分、5分、4分)县级(4分、3分、1分),同时加入相应学期教师教学量化总成绩。 (2)论文评奖(教育厅、局盖章),获一等奖的,每篇国家、省、市、县得5、4、3、2分。第二、三作者,依次减0.5分。二等奖相对应的减0.5分。 三等奖相对应的减1分。(典型发言、演讲比赛、技能赛、课件、教案、教学设计、案例、辅导、教练等列有等级的按论文奖赋分) (3)教师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在各级正规教育刊物的正刊上发表的,每篇国家20分,省级15分,市级10分,县级5分。不累加,非正式刊物发表的不计分。严谨科学态度,严禁弄虚作假。 (4)认真参加课题研究,完成规定的科研任务的,每个课题,国、省、市、县、校级课题得20、15、10、5、2分,第二、三作者,依次减1分。研究过程草率、敷衍应付的扣5分,未按时完成规定材料准备、报告撰写等任务的,一次扣3分,扣完为止。无课题研究的不得分。最高考评分30分。 (5)科研成果:教师教育教学研究成果获省级教学成果奖或社科成果奖一、二、三等奖分别计8、5、3分;获市教学成果奖或社科成果奖一、二、三等奖分别计6、4、2分;获县教学成果奖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2、1分; 省教科研成果奖一、二、三等奖分别计6、5、4分;市教科研成果奖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3、2分;县教科研成果奖一、二等奖分别计2、1分。 (6)由学校逐级上报的各级先进个人或工作者,国家、省、市、县得10、8、5、3分 (7)网络教科研,按市县对学校的要求完成相应的网络教科研任务,每次根据情况量化积分,本项积分最高累计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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