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沭县蛟龙镇初级中学2022年度职称评审实施方案 | ||||||||||||||||||||||||
| 2022-11-09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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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评价原则,对教师的德、能、勤、绩进行综合评价,使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工作走向制度化、科学化、专业化的轨道,以调动我校教师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教师以人为本、努力做好教书育人工作。 二、申报评审标准条件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价标准条件, 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育人为本、师德为先的原则,实行同行专家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行政管理人员不得按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推荐申报职称,确因工作需要已批准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兼职的行政管理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时须提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须符合《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申报评审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须符合《临沂市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标准条件》中规定的标准条件和要求,具体如下: (一)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 (二)评审标准。各系列职称评审严格按照现行评价条件执行,其中《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已延长有效期。 (三)具备规定的学历要求。在乡镇学校(不含城区街道办事处和派出机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中小学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可不受所学专业限制。专业证书不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学历。对于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不再限定年限要求。 (四)符合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年限要求。申报一级教师须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 3 年以上(大、中队辅导员的任职年限按班主任工作年限计算),且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申报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须任现职以来出色地完成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 (五)严格课时量标准。申报人员每学期须担任列入《教学大纲》的 1 门及以上课程。其中,中小学教师不同学科每周最低课时量,小学一般不低于 12-18 节、初中不低于 10-16 节、高中不低于 10-14 节(从事少先队工作的课时折算为学科课时或思政课课时)。班主任工作量按教师标准课时量的一半计入。走教、任教多学科教师课时量予以适当照顾。在教师岗位上工作并同时兼职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人员,推荐评审教师职称,除应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教师系列评价标准条件外,还须按照《关于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中兼职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教师推荐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3〕51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鲁政办字〔2016〕56 号)规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是教育教学工作符合人员聘用管理规定。二是每学年教育教学和兼职从事教育教学管理的工作总量须达到本学校(单位)专任教师教育教学工作量。其中,教学(课堂教学或生产实习课)工作量须达到本学校(单位)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二以上,低于标准三分之二的,不得申报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不得聘任教师专业技术岗位。 (六)坚持师德为先。要把师德表现作为职称评审的首要条件,学校推荐环节要对照《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通过个人述职、民意 调查、征求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参评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职 业操守、从业行为和科研诚信,考察结果存档备查。 (七)突出教育教学业绩。坚持立德树人的评价导向,重点评价教师教书育人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进一步完善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采取个人述职、面试答辩、实践 操作、业绩展示等多元评价方式,提高职称评聘的科学性。不得将论文和各级各类人才称号、荣誉表彰、资质评定、教科研项目作为限制性条件,克服唯论文、唯“帽子”、唯学历、唯奖项、唯项目倾向。原则上,论文和科研成果不作为学校推荐赋分依据。对乡村学校教师职称评审不作论文、课题项目、奖项、头衔称号等刚性要求,侧重考察其教书育人实绩,提高课时量和实际任教年限的考核权重,激励广大教师长期扎根教学一线。(说明:如有分配我校各级别实名额,校内竞聘时执行我校教职工大会最新通过的《蛟龙中学教师职称竞聘工作方案》,但按照本条要求,论文和科研成果不再作为赋分依据。) (八)继续教育学时要求。按照《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 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在任职年限内,继续教育必须达到规定的要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时,“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将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提取近 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市直学校 (单位) 继续教育的审核工作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县区学校(单位) 继续教育的审核工作由所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 (九)继续落实向基层学校倾斜的政策。符合标准条件的乡镇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在乡镇从事教学工作累计 10 年及以上申报中级职称、20 年及以上申报副高级职称、30 年及以上申报正高级职称,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我省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制度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26 号)和省人社厅等 6 部门《关于加快落实基层职称制度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2 号)等文件要求,继续开展“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基层中小学高级职称仅限在基层学校聘用,离开无效,累计聘满5年,考核合格且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的,经全省统一的职称评审委员会考核认定通过后,可换发同级别全省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证书。 (十)其他相关政策。援藏、援疆、援青、援渝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16〕17 号)规定,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应与同级表彰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三、组织申报推荐 本次职称评聘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拟定本次竞聘推荐工作方案及学校推荐赋分标准,经全体教职工大会 85%以上人员同意、在学校公示栏和学校网站公示 3 个工作日后方可组织实施。符合条件的基层中小学教师可以自主选择参加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或基层高级职称评审,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两种类型职称,取得一类职称 5 年内不得申报另一类同级别的职称。乡镇学校教师应先选择申报方式,并签订《临沂市乡镇学校职称评审申报承诺书》(见附件 3)。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参加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并通过的人员,由学校聘用到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岗位。 学校成立由专家和一线教师组成的推荐委员会(7人以上),对参加竞争推荐人员按申报方式分类进行综合评价,突出教育教学效果,提出推荐意见。学校根据推荐委员会的推荐意见,结合参加竞争推荐人员任现职以来各学年度的考核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在学校内按申报方式分类进行公示(同时在单位网站显要位置公示)5 个工作日,公示材料包括学校的岗位数量,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任职条件、推荐办法、被推荐申报人员名单、申报方式、教学工作年限证明公示表、临沂市中职中小学教师近五年任课情况公示表和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等。公示无异议后签署意见,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印鉴后,及时报送呈报部门。 四、材料审核呈报要求 (一)材料报送要求。中小学(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实行网络申报和纸质材料提报相结 合的方式。申报人员须登陆“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117.73.253.239:9000/rsrc)的“职称申报评审系统” 进行填报。在申报人员个人进行注册和申报前。“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的操作手册可登录该系统“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学习。材料填报要求见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linyi.gov.cn/)。 (二)材料审核要求。申报中小学、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人员需交各类证书及证件,由本次评聘工作小组负责材料审核与资格审查,并统一签订《2022年临沭县教育系统职称评审责任书》,明确工作职责与审核程序,严格按照相应系列和级别的教师评价标准条件,全方位审核把关,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六、纪律要求 (一)严肃评审纪律。各单位要按照省市职称相关政策要求,严肃认真做好本单位教师职称申报工作,要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实行职称举报电话“校校公示”制度,畅通反映问题的渠道。各单位自行组建的评审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健全评审会议记录制度,严格评审程序和评审纪律,确保评审质量和评审工作规范有序。受理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人员负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加强监督督查。各单位要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将职称评审工作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要加强监督检查。 (三)强化责任追究。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各环节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发现问题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人员,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完善诚信机制。按照《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314 号)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定等工作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予以记录。 本方案与《关于做好 2022年度中职学校、中小学和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不一致的从其规定。 临沭县蛟龙镇初级中学 2022年1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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