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沭县青云镇中心小学2021年校产管理制度 | ||||||||||||||||||||||||
| 2021-02-18 点击数: | ||||||||||||||||||||||||
|
||||||||||||||||||||||||
|
||||||||||||||||||||||||
|
一、学校购入固定资产时,由部门管理员填写“固定资产增加凭单”,学校领导不见固定资产增加凭单不在发票上签字,会计不予报销。 二、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或调出,由部门管理员填写“固定资产减损凭单”,500元以上的填写“固定资产报损审批表”,报中心小学转国资局批准后记帐。 三、由于责任事故造成的固定资产损失,应由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并视情况赔偿一定数额的损失,损失额在500元以上的,报教委批准后按报损处理。 四、会计、总管理员、部门管理员每季度核对一次帐目,以保持帐帐相符。 五、财产管理员要加强责任心,对固定资产做到分类保管,加强养护,定期检测、及时维修,确保各类设备的完整。 六、财产管理员调动工作、退休时需由移交人、接管人、监交人三方认真办理交接手续。
|
||||||||||||||||||||||||
|
|
||||||||||||||||||||||||
| 【关闭窗口】 | ||||||||||||||||||||||||
智能问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