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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中山路小学教师评先树优制度
2022-09-01    点击数:  
 索引号  lsxzslxx/2022-0000070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中山路小学  发布日期  2022-09-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沭县中山路小学教师评先树优制度
索引号: lsxzslxx/2022-0000070
发布机构: 临沭县中山路小学
公开目录: 规章制度
发布日期: 2022-09-01

为增强全校教职工质量意识,奖励先进,激励后进,进一步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把我校素质教育工作推向更高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专指上级政府、机关、教体局下文评选的各种先进个人。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德育工作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优秀少队辅导员、优秀教学奖等。

二、评选办法

(一)教师节表彰的先进个人(由政府表彰的)

1.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按规定评选年限,取近几年以来的教师综合量化积分的平均分,按分数高低确定推荐人选。优秀教育工作者仅限于教体局安排的教育干部。

2.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取规定年限以来班级量化积分的平均分,从高到低依次上报,如果班级积分相同,个人量化积分高的优先。

3.在我校工作年限少于规定年限的二分之一的不参与本校优秀的评选(有特殊贡献的除外)。相同条件下,由校委会投票决定。

(二)年度表彰的先进个人

1.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按照本年度教师师德量化积分并结合教师综合量化积分确定名单,如有突出事迹或突出贡献(经新闻部门报道或反响较大的)可经领导班子研究直接上报。

2.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德育工作先进个人):按照本年度班级量化积分从高到低依次上报,如果班级积分相同,个人量化积分高的优先。

3.优秀共产党员:仅限共产党员,按照党员考核量化积分同时结合教师综合量化积分确定名单,如有突出事迹或突出贡献者,可经学校党支部研究直接上报。

4.安全工作先进个人:按照本年度班级安全工作评估积分从高到低依次上报,如果班级积分相同,个人量化积分高的优先。

5.三八红旗手等仅限女职工评选的项目:按照女职工量化积分从高到低依次上报,如有突出事迹或突出贡献者,可经校委会研究直接上报。

三、注意事项

1.为扩大奖励面,促进教师和谐发展,每位教师只能根据当年学校各项量化积分限报一项年度表彰的先进个人,如有自愿放弃获奖机会者,由学校组织按照积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个人无权指定受奖人。

2.教师节政府表彰的(三到四年一届),可连续获奖,但曾获市级以上奖励的,不得连续参评。

3.教体局表彰的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须按照本学年教师综合量化积分从高到低依次上报,但不得连续参评两届,本年度获得的单项奖励(如抽测、竞赛获奖等)将直接颁发给相应人员。

4.参与教学质量奖评选,学科成绩从高到低依次上报;除考试学科任课教师外,教干、考查学科任课教师占有一定名额;不得连续获奖。

5.教体局、其他政府机关表彰的其他先进,按照谁主管谁获奖的原则上报,但个人不得连续参评。

6.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及其他需要参与上级竞争的虚名额,按照上级评选文件学校组成初评组,依据相关证件等材料打分择优推荐,证件积分相同的,个人量化积分高的优先。

7. 参与教学质量奖评选,教师综合量化积分不得低于前三分之一;参与其他荣誉评选,教师综合量化积分不得低于前二分之一。

8.因违纪较严重,被禁止参评的教师不享受参评资格。

9.本前置制度不涉及的情况,学校一概不予承认,待下次补充时加入。

10.所有评选参评人员必须是我校在编在岗教师,同时具备评选所要求的工作时限。

11.所有获奖证件领取后必须先到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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