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第一初级中学考试管理制度 | ||||||||||||||||||||||||
2025-09-16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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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考试纪律,维护正常的考场秩序是学风建设、校风建设的重要一环,也是广大师生的共同愿望。但有个别同学心怀侥幸,考场违纪现象屡有发生。为端正考风,自觉地养成“诚信”的美德,营造公正公平的学习环境,现就严肃考场纪律的有关事项作如下规定: 一、请学生将所有个人物品带离教室,清空桌洞。进入考场时把书包等物品整齐有序放在教室门口,不准带入考场。 二、对于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和要求的,认定为考试违纪。 三、考生违背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企图获得试题答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 1.携带、夹带、抄袭与考试内容相关的书本、笔记、纸条的; 携带手机进入考场的。 2.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他人试卷、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的; 3.未经允许在考试过程中使用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工具(如学习机、手机、电话手表、掌上电脑等)的; 4.故意销毁试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5.传递纸条或交换试卷、答案和草稿纸的; 6.向他人主动或者故意展示试卷、答案和草稿纸让他人抄袭的; 7.在考试中,有其他作弊和协同作弊行为的 四、监考教师应在开考前认真清场,监考教师有责任维持本考场的考试秩序,对未按规定履行监考职责者将予以写实性通报。 五、对于考场违纪和作弊的同学,视情况作如下处罚。 1.对违纪同学,视情况进行警告、通报批评、记过等处分,并扣班级量化5—10分。 2.对作弊同学,进行全校通报,扣除该科40分,并扣班级量化2分。 3.对于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作弊的同学,进行严厉批评,该科判零分,没收所带电子设备,并扣班级量化5分。 为共同努力创造纯正的考风、学风,形成我校公平、公正的学习环境,欢迎广大同学参与考风考纪的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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