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师德考核办法 | ||||||||||||||||||||||||
| 2021-02-20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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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第三初级中学师德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健全教师师德考核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广大教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责任担当,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和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等系列文件的通知》(鲁教师函〔2018〕33号)、《临沭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考核实施意见(试行)》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师德师风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师德考核对象为我校全体教师。 二、考核内容 师德考核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为主要依据,重点考核教师政治思想、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廉洁从教等方面情况,以及考核教师是否存在《临沭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负面清单》所列情形。
(一)考核方式 师德考核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平时考核主要以日常监督为主,重点是对学生、家长反映的师德师风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年度考核每年组织一次,对教师违反师德的行为进行登记,连同省、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反馈的教师师德失范问题调查处理清单,在师德年度考核时纳入师德考评结果。 (二)考核程序。师德年度考核主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满意度测评(权重40%)。利用“微信小程序”、网络问卷等形式,组织学生和家长(共同)对被考核教师职业道德等状况进行无记名满意度测评。满意度测评每学期开展1次,每次测评成绩按照各占50%的比例计入师德年度考核总成绩。教辅后勤不带课教师此项不作纳入分值。 2.教师自评(权重15%)。被考核教师总结一年来自身师德表现,对照师德考核内容和评价标准进行自我评价,填写《临沭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考核自评表》。 3.教师互评(权重15%)。组织全体教师围绕师德师风表现情况进行互评。 4.学校测评(权重30%)。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参照满意度测评、教师自评和互评等情况,结合教师平时师德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5.确定等次。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最终评价情况,对每名教师提出考核等次意见。考核结果以适当形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全校通报。公示期间,教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如对复核意见不服,可在接到复核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县教育主管部门申诉。 学校及时将考核结果记入教师个人师德档案。 五、考核结果运用 (一)凡有《临沭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负面清单》所列行为之一,情形轻微的,学校对其提醒谈话,并在学校教师年终综合考评中予以相应扣分;情节严重的,师德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其中,有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打击报复不参与补课学生,举办或变相举办校外培训机构,虐待、伤害学生,索要学生及家长财物,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等严重败坏师德行为的,师德考核直接“一票否决”,应给予降低岗位等级以上处分,直至开除。涉嫌违纪违法的,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二)每学期师德满意度测评中,师德满意率低于90%的教师,师德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师德满意率低于80%的教师,学校须督促和指导其自查整改;连续两次师德满意率低于70%或单次低于60%的教师,应调整现工作岗位。 (三)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聘、评先树优、教师资格注册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并与年终绩效奖励奖金发放挂钩。 (四)师德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在职称评聘、评先树优、名师推选等工作中优先考虑。评选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工作者、师德标兵的,参评教师须在近5年内至少获得1次以上师德考核“优秀”等次。 (五)师德考核结果为“合格”等次的,教师年度考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六)师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教师年度考核应为“不合格”,并在职称评聘、评先树优、教师资格注册等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影响期为一年),扣发当年度年终绩效奖金和文明校园奖金,应调离现工作岗位,影响恶劣的提请县局给予降低岗位等级直至开除处分。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校委会成员为副组长,主要教干和骨干教师为成员的师德考核领导小组,加强对师德考核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组 长:袁 永 副组长:王仕栋 顾帮福 张佃光 刘尚华 成 员:李庆鹏 程洪伟 王 飞 王绪勇 李惠玲 凌 伟 钟 丽 崔兆祜 吴 峰 胡江才 赵立龙 李 涛 高 丽 李芳香 崔广爱 (二)细化考核细则。学校根据本《意见》要求,对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规定,结合学段和岗位特点,围绕本校师德师风突出问题、频发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临沭县第三初级中学师德师风评分标准》,并严格标准对教师进行考核。
2021年3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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