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沭县发布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典型案例(第三期) | ||||||||||||||||||||||||
| 2026-07-15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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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市场监管局聚焦网络餐饮领域存在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深入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依法查处了一批网络餐饮领域违法案件。现继续向社会集中曝光三起典型案例,以强化警示作用,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案例一 临沭某餐饮店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人员从事热食类食品制售案 近期,在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中,执法人员在该餐饮店发现从业人员李某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正在从事热食类食品制售活动,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我局依法予以查处,责令其立即整改,并予以警告行政处罚。 案例二 临沭县某炒鸡店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案 近期,在处置网络餐饮相关投诉中,执法人员对临沭县某炒鸡店进行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在其经营场所后厨发现用于制作成品炒鸡的食品标签和抽真空包装机,当事人未经许可从事网络真空包装散装熟食异地销售,不符合《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餐饮服务提供者在网上销售真空形式包装的散装熟食问题的复函》(食药监办食监二函(2017)492号):“……餐饮服务提供者在网络上异地销售真空形式包装的散装熟食等食品,贮存和运输熟制食品的温度和时间较难符合规定,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风险,应予禁止(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者除外)”的规定,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36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临沭县某糁馆后厨食材杂物混放环境卫生不达标案 近期,在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中,执法人员在临沭县某牛肉糁馆后厨检查时发现加工区域卫生脏乱,油炸锅,地面、墙面、操作台表面油污严重,留有食物残渣,食材与杂物混放,未分类存放等违法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我局依法予以查处,责令其立即整改,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临沭县市场监管局提醒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守法律法规底线,全面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临沭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推进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食品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对食品安全风险“零容忍”,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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