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沭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20260228 | ||||||||||||||||||||||||
| 2026-02-28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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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条例》和《山东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临沭县气象局将组织开展人工增雨(雪)作业,现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3月1日白天至夜间。 二、作业地点:临沭县气象局作业点(327国道北特色工业园区)。 三、作业装备:燃气发射系统和火箭发射系统。 四、影响区域:作业点半径15公里内。 五、注意事项: 1.开展增雨(雪)作业期间,无关人员不得在作业现场围观,请尽可能待在室内。 2.若发现未爆炸的火箭弹弹丸,为了您及他人的安全,请不要擅自捡拾,更不能自行拆卸,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派出所或气象局,以便妥善处理。 3.如捡拾后因擅自拆卸、敲击、藏匿或转卖等引发不良后果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因人工增雨(雪)作业导致意外事件发生,请立即向当地政府、公安机关或气象局报告,并保护好现场,以便及时对事件进行处置。 联系电话:62021216217872。 临沭县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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