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 ||||||||||||||||||||||||
| 2026-02-27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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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把稳法治建设正确方向。印发《2025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任务分工意见》《党建工作要点》等文件,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及监督机制,确保各项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狠抓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制定《“清廉机关”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等工作要点。 (二)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动态优化权责清单,依据法律法规和上级部署,全面梳理并动态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年内,将4个不适合集中实施的许可事项划转回原主管单位,从省级系统新认领、调整52个许可子事项,同步编制标准化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确保权责清晰、运行透明。加强窗口人员法治与业务培训,严格执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利用案卷评查等手段加强内部监督,坚决杜绝违规审批,全年累计公示行政许可信息6165条。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所有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坚持集体讨论决定。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为重大复杂事项提供法律支持。 (三)着力促进公正文明,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推行行政许可“双公示”,依托信用体系,在审批中引用信用报告,并向相关监管部门推送审批信息21689条,推动审批与监管信息共享、联动协同,努力形成监管闭环。依法维护市场秩序。牵头开展涉企第三方服务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督促相关单位出台制度文件,推动第三方服务机构管理规范化,减轻企业负担,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全年高质量办结政协提案6件、人大建议1件,均实现满意办结。 (四)聚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落实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结合“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节点,利用服务大厅展板、电子屏、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全年开展专题法治宣传9次,发放资料350余份,窗口解答法律咨询600余人次。在行政审批中强化信用信息应用和结果反馈,探索建立经营主体登记代理信用管理机制,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审批人员队伍相对薄弱。2025年,根据上级精神按照县委编办要求,我单位将下放镇街的39个许可事项收回,其中食品经营许可、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事项年办件量增加约1.5万余件,面对“办件量激增、人员未随事项划转”的现状,我局现有正式人员无法保障“即来即办、限时办结”的要求,将增加群众办事等待时间,直接影响了审批效率。 (二)法治专业人才稀缺。面对新经济、新业态带来的审批新课题,具备法律专业背景的工作人员相对不足。 (三)审管联动还需加强。审批与监管的职责边界、信息共享、争议协调的联动机制有待优化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法治思想根基。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依托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周工作例会、专题培训及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系统学习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领会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放管服”改革深度融合的内在要求。通过定期组织召开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案例分析会、行政许可案卷评查研讨会等活动,以案释法、以评促学,切实提升了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运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 (二)健全领导机制,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坚决扛起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突出位置,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并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及监督机制,确保决策科学民主、程序正当、内容合法。 (三)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权力阳光运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坚决执行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相关规定,将公平正义理念贯穿审批服务各环节,依法维护市场秩序。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持续推进政务公开透明。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利用制度进行强力约束,严格规范审批行为,部署制定并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重诉求,重实效,深层次治理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的恶习。利用案卷评查、重大案卷法制审核等手段加强内部监督。提升重大许可审批法治化水平,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所有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坚持提交局行政审批委员会集体研究,确保决定合法合规。 (二)打造专业化法治人才队伍。法治建设专业力量不足,要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通过邀请法律专家授课、组织参加专业培训和考试等方式,加强现有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结合“全员审批”模式,打造既懂业务又懂法律的高素质队伍。 (三)加强法治与业务融合。审管协同机制有待深化,要健全审管联动体系,加强与监管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协同配合、联合惩戒机制,明确职责边界。依托审管联动平台,推进审批与监管信息互联互通,确保监管部门及时获取审批信息,实施精准监管,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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