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田翠的责令偿还通知书的公告 | ||||||||||||||||||||||||
| 2026-01-09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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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万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临沂万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00MA3ENYX709法定代表人:王乐启,联系电话:18854920386)原你单位职工田翠于2019年11月12日因交通事故受伤,后经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田翠应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9424.6元。因你单位未为田翠参加工伤保险,未支付其工伤待遇,也未履行本机关催告要求你支付的通知。本机关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已经对其进行先行支付。 现根据《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对你单位责令如下: 限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后10日内偿还田翠的上述工伤待遇29424.6元。 逾期不偿还的,本机关将作出追偿决定书,届时将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你单位价值相当的财产,以拍卖所得偿还所欠数额及利息。另根据人社部规【2019】2号文件第五条第七款规定,将你单位列入社会保险严重失信人员名单。 因通过其他方式未能送达,现依法对你单位公告送达《关于田翠的责令偿还通知书的公告》,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临沭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6年1月9日 联系电话:0539-2983266 联系地址:临沭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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