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田翠的工伤待遇限期支付的催告通知的公告 | ||||||||||||||||||||||||
| 2025-11-13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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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万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临沂万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00MA3ENYX709法定代表人:王乐启,联系电话:18854920386)原你单位职工田翠于2019年11月12日因交通事故受伤,后经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田翠应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9424.6元。因你单位未为田翠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由你单位自行承担,限你单位五个工作日内足额支付田翠的上述工伤待遇29424.6元。 如你单位在五个工作日内不能足额支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项目中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并将依法对你单位进行追偿。 因通过其他方式未能送达,现依法对你单位公告送达《关于田翠的工伤待遇限期支付的催告通知》,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临沭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5年11月13日 联系电话:0539-2983266 联系地址:临沭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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