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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沭征预公告〔2025〕11号
2025-05-12    点击数:  
 索引号  linshuxiangtzyj/2025-0000288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5-05-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沭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沭征预公告〔2025〕11号
索引号: linshuxiangtzyj/2025-0000288
发布机构: 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目录: 工作动态
发布日期: 2025-05-12

临沭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沭征预公告〔2025〕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临沭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前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二、征收范围

地块1:四至范围:该宗地东至国有公用设施用地,西至尚庄村果园,北至国有特殊用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临沭街道苍源居(尚庄村)。

地块2:四至范围:该宗地东至徐兴社区水浇地,西至亿兴达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南至徐兴社区工业用地,北至徐兴社区工业用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临沭街道兴安村(徐兴社区)。

地块3:四至范围:该宗地西至井北村水浇地,南至双龙路,北至山东亿人方集团。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临沭街道滨海社区(井北村、井中村)。

地块4:四至范围:该宗地东至大兴西村水浇地,南至大兴西村乔木林地,北至大兴西村乔木林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兴镇大兴村(大兴西村)。

地块5:四至范围:该宗地东至国有工业用地,西至国有工业用地,南至店头镇人民政府乔木林地,北至国有工业用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店头镇人民政府。

地块6:四至范围:该宗地东至店头镇人民政府工业用地,南至店头镇人民政府旱地,北至店头镇人民政府其他林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店头镇人民政府。

地块7:四至范围:该宗地东至店头镇人民政府设施农用地,西至店头镇人民政府果园,南至:店头镇人民政府坑塘水面,北至店头镇人民政府设施农用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店头镇人民政府。

地块8:四至范围:该宗地东至东措庄村旱地,西至店头镇人民政府其他草地,南至东措庄村其他林地,北至店头镇人民政府旱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店头镇东措庄村。

地块9:四至范围:该宗地东至香港街,西至石门镇人民政府工业用地,南至石门镇人民政府工业用地,北至石门镇林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石门镇人民政府。

地块10:四至范围:该宗地东至兴隆社区公园绿地,西至兴隆社区公园绿地、南至兴隆社区公园绿地,北至兴隆社区公园绿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临沭街道兴隆社区。

(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附件)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23日。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临沭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和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相关权利人按时参加现场调查并对调查结果予以确认。不能参加现场调查的,可以书面委托他人代理;不能参加现场调查且未委托他人代理,经通知仍不到场的,或者参加现场调查但不签字确认的,由参加调查的各方如实记录现场调查结果,载明情况并共同签字确认。本机关将视情况组织公证机构对调查行为以及调查结果进行证据保全。

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本机关将充分听取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相关权利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临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村(镇)务公开栏同时予以发布。公告期间如有意见建议,可向本机关及时反馈。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丽华;电话:0539-6219102;

联系地址:临沭县沭新东街32号。

附件: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临沭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2日

  
附件【11号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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