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沭人社监理催〔2025〕010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履行催告书》送达公告(临沭县北城宴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
| 2025-04-17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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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临沭县北城宴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我局受理宋加磊投诉你单位拖欠工资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沭人社监理催〔2025〕010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履行催告书》,内容为:“经查,你单位拖欠职工宋加磊工资16200元,拒不支付。 本行政机关2024年9月30日已向你单位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沭人社监理字〔2024〕第019号)。 你单位逾期未履行,也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现依法催告你(单位),请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足额支付职工宋加磊工资16200元。 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 本行政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次日起三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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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临沭县北城宴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履行催告书》沭人社监理催〔2025〕010号.pdf】 附件【临沭县北城宴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处理催告公告)宋加磊.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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