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沭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公告——沭征调公告〔2024〕9号 | ||||||||||||||||||||||||
| 2024-10-08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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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公告 沭征调公告〔2024〕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55号)等有关规定,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及大兴镇人民政府,于2024年9月24日在临沭县大兴镇大兴村组织开展了土地现状调查,调查结果由参加各方签字确认。现将调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调查范围 地块1、地块2:该两宗地均位于文明街以东,兴龙路以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兴镇大兴村。 二、调查结果 (一)土地情况。经调查确认,本次调查地块1面积为0.7111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0.7111公顷)。 地块2面积为1.1923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0.9725公顷、林地0.2165公顷、草地0.0025公顷、农村道路0.0008公顷)。(详见附件2) (二)权利人情况。经调查确认,本次调查地块1、地块2,涉及土地所有权人1个,为:大兴村(土地权属证号为鲁(2022)临沭县不动产权第0001031号);涉及土地使用权人5个,其中土地承包经营权人5个,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5个。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自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2日。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提出并凭相关证据材料,向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公示期内未提交书面复核申请的,视为无异议。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丽华,联系电话:0539-6219102。 附件:1.调查地块四至范围图 2.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 临沭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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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9号公告勘测定界图.pdf】 附件【9号公告现状调查表.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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