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足“林长+检察长”筑牢古树保护防线 | ||||||||||||||||||||||||
| 2024-09-29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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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树名木作为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不仅见证了历史的变迁,还是“绿色的国宝”和“有生命的文物”,承载着深厚的历史记忆与文化价值。无论从科学研究的角度,还是文化传承的意义,保护好古树名木刻不容缓。近年来,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足“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加大古树名木督查力度,实施“一树一策”,使古树名木这一宝贵的历史、文化、植物资源得到更好的保护和传承。 全面普查建档标码。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全面普查,摸清全县古树名木的数量、种类、分布、生长等基本情况,建立详细的电子档案。每棵树均有二维码标识,方便公众查询和了解相关信息。 科学制定养护方案。根据古树的具体生长条件,如土壤类型、水分供给、光照强度等因素,制定个性化养护计划。对于树体不稳定,生长状况较差的,及时采取加固支撑、修剪枯枝等救助措施;生长环境不佳的,调整周边环境利于其健康成长;出现衰退症状的,采用营养补充、根系修复等复壮方法;定期进行病虫害防治,保证古树健康。 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制,明确各镇街具体管理人员责任,确保每一棵古树有专人负责其日常巡检、维护等工作。同时,建立考核机制,激励管理人员尽职尽责。 宣传引导公众参与。定期组织志愿者服务队参与古树名木保护活动,增强社会保护意识。通过媒体、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古树名木的价值及其保护的重要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法治保障长效监管。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古树名木行为的法律监督,确保保护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同时,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定期组织联合检查,持续推进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通过一系列举措,“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在临沭县得到有效实践,古树名木得到更加科学、系统的保护,不仅延续了历史文化传承,也为后人留下了宝贵的自然资源遗产。(尹鲁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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