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沭县应急管理局:临沭县安全生产执法典型案例通报(第六期) | ||||||||||||||||||||||||
| 2024-08-29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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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1、临沭县某安全生产培训有限公司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案 2024年7月25日,临沭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全市《第三季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方案》对临沭县某安全生产培训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执法检查,检查当日,发现该公司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培训条件缺失,未编制符合GB/T29639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4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规定,对临沭县某安全生产培训有限公司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件启示 安全技能培训考试的好坏直接决定企业员工安全素质的高低。每一个不合格的上岗人员,都可能引发安全事故,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为把好培训考试“第一关”,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范培训秩序,保障培训质量,强化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发挥警示效用,通过通报近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及其处理情况,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培训机构要严格遵规守法,增强办学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坚决杜绝假培训、培训走过场,进一步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8011-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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