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成功调处一起高空坠物纠纷 | ||||||||||||||||||||||||
| 2024-03-22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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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区执法中队联合相关部门调解了一起高空坠物损害车辆责任纠纷。
2月14日,杨女士将私家车停放在自家车库门前,被车库上方脱落的石板砸中,后经汽车维修店维修花费2000多元。杨女士认为小区物业公司未完善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且楼体石板脱落存在巨大安全隐患,是物业公司疏于管理的行为损害了自己合法权益。杨女士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遂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请求物业公司承担车辆维修费,并维修楼体排除安全隐患。 针对杨女士反映的问题,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区执法中队及时听取杨女士和物业公司的意见,并联合住保中心、街道、社区了解详情后,到小区和物业公司现场勘查。由于纠纷涉及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楼体建筑监管维修,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中队积极与住保中心、街道、社区、物业公司、业主协调沟通,经过多次调解、释法明理、讲明利弊,杨女士与物业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妥善解决了纠纷。物业公司对杨女士进行了经济赔偿,表示今后将重视高空坠物的危害,加强巡查,排除安全隐患;与小区业主协商维修基金,对楼体进行安全维修,杜绝坠物侵权事件的发生。(周振山李帅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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