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沭县蛟龙镇:“四项落实”营造碧水蓝天 | ||||||||||||||||||||||||
| 2023-08-02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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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环保行动开展以来,临沭县蛟龙镇审时度势,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定位准确,全力围绕建设生态旅游小镇、开展环境生态保护等多项基础性工作,狠抓落实。 一是营造宣传氛围抓落实。印发环保整治宣传材料40000余份,通过包村干部入户宣传、“村村响”大喇叭、宣传车,全天候宣传环保有关指示精神。设立有奖举报电话,提高群众参与度;同时通过学校将环保宣传资料传递到家长手中,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是突出工作重点抓落实。整治“散乱污”企业,排查企业53家,清理取缔12家,关停9家;整治扬尘污染,加大镇主要道路清洁力度,每天洒水至少4次。成立夜间联合执法队,查处违规运输车辆9辆,违规建筑工地16处;整治秸秆垃圾焚烧,启动镇村两级联动机制,入户签订保证书10000余份,制定秸秆回收补助政策,收集秸秆2000余吨。整治河道违建及污染,对辖区7条河流水域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发现“乱占乱建、乱围乱堵”问题16处,整改16处。依法封堵穆疃河排污口2处,取缔畜禽养殖场5处,清除河道网箱3处。 三是严格督导考核抓落实。成立2个督导工作组,对包村干部、村干部到岗到位情况及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考核,目前已对工作不力的一名村支部书记进行诫勉谈话,2名村支部书记、4名机关干部进行全镇通报批评。 四是确保工作成效抓落实。自环保整治活动开展以来,我镇共投入资金60余万元,人力、物力、财力得到有效保障。严格落实“河长制”,建立巡河责任及问题台账,镇村河长共计43人,每月巡河不得少于4次。联系环保置业公司,充实人员20名,配备车辆2辆,确保24小时巡查;加大秸秆焚烧处罚力度,处罚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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