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沭县统计局:临沭县全面部署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 ||||||||||||||||||||||||
| 2023-05-12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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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沭政字〔2023〕11号)(以下简称《通知》),从指导思想、普查内容、普查对象和范围、普查内容和时间、普查组织实施、普查工作要求等方面对临沭县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进行全面部署。 《通知》要求,五经普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要求,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临沭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准确把握经济运行新变化,为建设“强富和美”现代化临沭提供科学的统计支持。 《通知》明确,普查对象是在临沭全县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 《通知》指出,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协调,创新手段,完善机制,强化保障,扎实做好普查组织实施工作。县政府成立临沭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普查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各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 《通知》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列为今明两年重点工作任务,合力做好普查工作;要落实支撑保障,选优配强普查员队伍;要强化监督检查,层层落实普查工作责任;要坚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依法、依规、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要确保数据质量,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要创新手段方式,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要强化宣传引导,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会积极参与普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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