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沭县司法局: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 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 | ||||||||||||||||||||||||
| 2022-06-24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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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作为法律制度的延伸,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直接关系企业和行政相对人的切身利益,事关政府形象。司法行政部门作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机构,始终处在法治建设最前沿,肩负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责任,需要竭尽全力答好优化营商环境这道“法治题”。临沭县司法局通过健全制度保障、严格监督管理、落实公平竞争审查与专项清理评估制度等方面,不断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了积极地贡献。 健全基本制度保障。我县2022年出台了《临沭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规定》,通过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机制,为全县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制度化保障。《管理规定》明确了规范性文件审核范围、审核主体、审核程序,高效发挥司法行政机关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的作用,实现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的法治化管理。《管理规定》突出强调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应符合“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措施精神,杜绝各类违法侵害市场主体权益的文件制定、发文、公布。 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力度。通过加强公平竞争审查,为市场主体创造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营商环境。《临沭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对文件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资质标准、经营行为规范等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起草部门应按规定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并形成公平竞争审查结论书,必要时应征求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意见,对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规范性文件应及时修改。对企业切身利益或者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一方面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形式,充分听取有代表性的企业、行业协会的意见,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学者和公职律师作用,提高审核质效,确保《合法性审核意见》问题提的准、意见立得住,经得起法律的考验。 开展专项清理评估。临沭县司法局认真遵循《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对现行有效的涉及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明确清理范围、清理主题、清理步骤,起草部门和组织实施的部门负责清理,逐件逐条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最新政策进行细致审查,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文件规定,及时予以废止或者调整。 临沭县司法局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国有、民营、外资等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的重要指示要求,充分发挥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的职能作用,全力当好县委、县政府的法律助手和参谋,有力保障文件制定的合法性,从源头上净化了营商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提供坚实可靠的法治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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