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沭县“三严格”开展行政执法证件动态管理活动 | ||||||||||||||||||||||||
| 2022-06-20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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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规范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进一步优化执法队伍建设,临沭县司法局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证件动态管理活动。 严格培训考核。各行政执法机关建立行政执法机关人员常态化培训机制,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推行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并将平时考核情况作为职级晋升、交流轮岗、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严格规范使用。行政执法证件是行政执法人员依法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有效证件和身份证明,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禁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行政执法证件应当妥善保管,严禁伪造、冒用或转借他人。 严格动态管理。行政执法机关要建立行政执法证件动态管理考核机制,要严格对照“三定”方案,对不符合持证条件、执法证到期未年审或者因退休、岗位调整后不再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持证人员进行清理,并收回行政执法证件交由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按程序报省司法厅注销。行政执法证件遗失的,由证件持有人所在单位登报声明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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