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沭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沭征公告〔2022〕2 号 | ||||||||||||||||||||||||
| 2022-04-28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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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沭征公告〔2022〕2号 2022年4月14日,临沭县2022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文件 山东省人民政府以《关于临沭县2022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Q〔2022〕20号)批准征收我县土地2.5778公顷(批复文件详见附件)。 二、征收土地的范围 地块1范围:位于沭河大街以南,225省道以东,常林大酒店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郑山街道郑山社区。 地块2范围:位于沭河大街以南,225省道以东,常林大酒店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郑山街道郑山社区。 地块3范围:位于苍山路以东,城东一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临沭街道兴安村。 地块4范围:位于启蒙路以北,莲花社区居民点以南,莲花社区安置区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青云镇莲花村。 地块5范围:位于启蒙路以北,莲花社区居民点以南,莲花社区安置区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青云镇莲花村。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面积、开发用途 地块1:位于沭河大街以南,225省道以东,常林大酒店以北,总面积0.8741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住宅用地0.8597公顷,特殊用地0.0144公顷),拟用于临沭县常林片区城镇住宅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 地块2:位于沭河大街以南,225省道以东,常林大酒店以北,总面积0.1781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住宅用地0.1781公顷),拟用于临沭县常林片区城镇住宅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 地块3:位于苍山路以东,城东一路以西,总面积0.6526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住宅用地0.6340公顷,公路用地0.0186公顷),拟用于临沭县泰安路东段道路工程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道路用地。 地块4:位于启蒙路以北,莲花社区居民点以南,莲花社区安置区以西,总面积0.6096公顷,其中:农用地0.6096公顷(耕地0.5790公顷,坑塘水面0.0306公顷),拟用于临沭县青云镇敬老院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社会福利用地。 地块5:位于启蒙路以北,莲花社区居民点以南,莲花社区安置区以西,总面积0.2634公顷,其中:农用地0.2634公顷(耕地0.2634公顷),拟用于临沭县青云镇敬老院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社会福利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工作安排 (一)费用拨付。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征地补偿安置有关费用由财政部门按照签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将征地补偿安置有关费用拨付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账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在到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拨付给所有权人。 (二)交付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有关费用足额拨付后,相关各方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和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对批复文件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影响征收土地的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临沭县2022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批复文件 联系人:王丽华,联系电话:0539-6219102。 临沭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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