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多措并举做好《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宣传工作 | ||||||||||||||||||||||||
| 2022-04-08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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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推进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扎实发展,连日来,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多措并举主动作为,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宣传月活动,迅速发动全县上下大力开展《条例》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正面宣传、舆论引导和推广力度,在全社会营造了主动参与、积极支持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制定工作方案抓好安排部署。及时召开工作推进会议,对《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进行传达学习,详细解读《条例》的主要条款及内容,对全县宣传贯彻《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工作进行部署,并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印发全县《<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实施方案》和《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通知》,要求各并镇街和相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条例》日常宣传工作。 拓宽宣传渠道营造浓厚氛围。组织镇街、村居社区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同步联动机制,统筹基层党组织、居民委员会、物业单位等力量,组建垃圾分类志愿宣传服务队伍,广泛开展分类宣传。同时在电子屏、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推送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在城区、镇街驻地和村居等公共区域显著位置悬挂垃圾分类宣传条幅,设置垃圾分类知识宣传亭、宣传牌,营造垃圾分类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开展“六进”活动增强参与意识。以“主题党日”、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学雷锋活动等为有效载体,动员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志愿队伍,深入村居、社区、家庭、商户、公共机构、公共场所,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垃圾分类宣传和指导工作,教育引导社会各界、市民群众充分认识生活垃圾分类对打造宜居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意义,提高公众参与支持生活垃圾分类,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的自觉性。 垃圾分类宣传月活动开展以来,截至目前,已在城区主要街路、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地区制作安装宣传条幅60个,在全县城乡设置垃圾分类宣传亭200余处,印制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指导手册6000份,宣传单20000份,开展入村户、入商户宣传3200余人次,利用城区电子公告显示屏循环播放垃圾分类公益广告10万余次,并利用中小学校班队会、农村大集活动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学习宣传活动,营造了垃圾分类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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