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启用G233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的公告 | ||||||||||||||||||||||||
| 2022-02-24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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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公路安全畅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临沭县交通运输局决定自2022年3月24日零时起正式启用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非现场执法系统点位信息 G233蛟龙段K1284+200处,双向监测,监测点前方设置超限监测提示牌。 二、有关事项 1.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监测内容为:采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信息及车辆遮挡号牌等违法信息。 2.对途经该路段非现场执法监测点,使用假牌、套牌、故意遮挡号牌、不悬挂号牌、牌照污损等违法行为的货运车辆,移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对于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由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 请广大货物运输企业、货运车主及驾驶人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规范装载、合法运输,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运输环境。 三、违章处理地点 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处理地址:临沭县交通运输执法案件处理服务大厅(临沭县农友路93号),联系电话:0539-6280179。 特此公告。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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