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沭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关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有关要求的公告 | ||||||||||||||||||||||||
| 2021-05-08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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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是我县为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体系建设的一项涉及中央奖补资金的惠民工程。项目自实施以来,我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得到了较大程度的提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由于受疫情、资金、土地等因素的影响,项目资金出现节余,现面向全县范围征集符合条件的养殖场和畜禽粪污处理中心项目建设主体,具体要求如下: 项目主体必须符合土地、环保要求,经本人申请,镇街政府审核盖章上报。养殖场项目主要包括沉淀池、沼气池、雨污分流、贮粪场等土建工程,中央补助资金不超过总投资的50%,最高不超过20万元;畜禽粪污收集处理中心补助资金仅限用于购置畜禽粪污处理设备,以养殖场为依托建设的处理中心中央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专业畜禽粪污收集处理中心中央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196万元。 请符合条件的养殖场和第三方处理机构尽快到当地畜牧兽医站申报,经当地政府审核后报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进行审批。 联系人:刘旭 联系电话:0539-6212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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