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临沭县企业职工退休申报的通知 | ||||||||||||||||||||||||
| 2020-05-11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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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内各企业、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企业职工退休审批程序,县人社局制定了临沭县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制度,现将申报流程通知如下: 一、正常退休申报。企业职工正常到龄申报退休的,由企业政工人员携带职工的《临沭县企业职工退休申请表》、《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及申报退休人员花名册报名;灵活就业、按照鲁人社发[2015]29号文件参保、企业(下岗)失业人员正常到龄申报退休的,由申报退休当事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养老保险手册》原件报名(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携带委托人身份证);报名地点在临沭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F2至F13窗口中的9个县人社局综合服务窗口。 二、特殊工种退休或病退。特殊工种人员申报退休的,由单位或个人自到龄当月提出申请,劳动关系科协调档案服务中心查询职工个人档案记载明确特殊工种及年限情况;档案没有明确记载的,应提供单位记载其特殊工种的原始工资发放凭证,相应年度每年度提供任意一个月的;申报病退、退职的,以不早于工伤认定结论书的月份申报,报名时需附工伤认定结论书;报名地点在临沭县创业大厦四楼435室(劳动关系科,电话2983229)。 三、退休时间认定。自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提前退休年龄或缓退年龄当月开始,按实际申报时间确定退休月份,其养老金从次月开始纳入统筹。 四、信息核对与业务结算。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负责对申报退休人员社保业务系统内的姓名、身份证号进行信息核对,以及对其累积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含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年限)进行维护、结算,并做好社保业务系统的个人在职转退休业务;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综合服务窗口后室业务工作人员负责复核,并及时转交劳动关系科。 五、办理时限。劳动关系科按照企业职工退休审批有关政策及时办理退休业务,于次月15日之前完成上月企业职工退休申报(特殊工种退休、病退根据市人社局审核进度确定完成时间)。 六、退休后续业务办理。审核通过并办理退休的人员,可持一张一寸的近期免冠照片,于申报退休的次月15日之后到临沭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F2至F13窗口中的9个县人社局综合服务窗口办理企业职工《退休证》,同时领取个人《临沂市企业职工退休核准表》;劳动关系科为审核通过并办理退休的人员及时提供加盖企业职工退休核准章的个人《临沂市企业职工退休核准表》,并及时将已审批退休的个人养老保险手册转交档案服务中心并入个人档案;养老保险科于每月20日至25日发放上月已审批退休人员的相应待遇(至个人社保卡对应的银行账户)。 附件退休申请表及核准表样表 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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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企业职工退休核准表(企业职工退休文件附件).pdf】 附件【退休个人申请公示表及花名册(企业职工退休文件附件).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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