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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企业职工遗属补助相关问题的通知
2020-05-11    点击数:  
 索引号  linshuxianrlzyhshbzj/2020-0000032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0-05-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关于办理企业职工遗属补助相关问题的通知
索引号: linshuxianrlzyhshbzj/2020-0000032
发布机构: 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目录: 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5-11

按照国务院和山东省有关文件精神,企业因病或非因公死亡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可以享受一定的生活困难补助(简称遗属补助)。职工已办理退休的,遗属补助由社保基金承担;未办理退休的,遗属补助由所在单位承担。

一、直系亲属的范围

职工的直系亲属,包括祖父、父亲、丈夫,祖母、母亲、妻子,子、女,弟、妹,孙子、孙女。

二、供养直系亲属的条件

职工的直系亲属中,依靠职工供给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列为该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享受遗属补助:

1、祖父、父亲、丈夫,年满60周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祖母、母亲、妻子,未从事有报酬工作的;

3、子、女(包括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遗腹子),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弟、妹)年未满18周岁,以及虽满18周岁,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继续在中学学习的;

4、孙子、孙女年未满18周岁,其父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母未从事有报酬工作的。

5、职工自幼依靠他人抚养长大,现抚养人男年满60周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女未从事有固定报酬工作,确须依靠职工本人供养且共同居住的,也可列为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

三、遗属补助申报程序

申报遗属补助应自职工死亡当月开始,按实际申报时间的次月确定为待遇享受开始月份。申报遗属补助应到临沭县创业大厦435室(劳动关系科,电话2983229),现场填写《临沭县企业职工遗属补助申请表》,提供已故职工身份证或退休证复印件1份,供养直系亲属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1份、社保卡复印件1份,以及供养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四、遗属补助特别规定

遗属补助按月发放,直至失去供养条件时为止。

遗属补助当前标准为430元/月人,后随山东省相关文件要求提高。

供养直系亲属为多人时,遗属补助每月总额不得超过职工生前每月退休金标准(或生前在职近12个月的平均工资标准);在职死亡人为多人供养直系亲属之一的,所在单位可按分担办理。

64号文待遇领取人员、29号文退休人员死亡后,亲属不享受遗属补助。

附件临沭县企业职工遗属补助申请表

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9日

附件

临沭县企业职工遗属补助申请表

已故职工

姓 名

性 别

身份证号

退休时间

死亡时间

供养直系亲 属

姓 名

亲属关系

身份证号

姓 名

亲属关系

身份证号

申请人承诺

本人以上填写信息准确,提供材料属实。

承诺人:

年 月 日

人社部门审核意见

审核人: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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