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19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受理公告 | ||||||||||||||||||||||||
| 2019-07-15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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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扶持就业困难人员多形式、多渠道实现就业,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和扩大就业实施意见》(临政发[2019]4号)、《临沂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临财社[2019]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确定,对在我县范围内的企业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分2批进行受理。现将有关事宜敬告如下: 一、补贴范围和对象 (一)受理范围:经认定为我县范围内的企业失业登记的“4050”人员、残疾人员、低保家庭成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的就业困难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女50周岁、男60周岁,以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个人已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且从事季节性、临时性、弹性等灵活形式就业(不含已注册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担任企业有关职务的人员),给予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补贴。 (二)申报条件: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申请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者须经县人社部门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并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 2、申请者在我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保,并缴纳了2019年度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的; 3、未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或已享受社保补贴但享受社保补贴不满3年的(初次享受补贴之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 二、办理程序 1、县级受理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A18号窗口现场申报。对符合条件的录入“山东省就业资金管理系统”与系统数据库比对、甄别。不符合条件的,材料退回本人并告知原因。 2、社会公示 申报信息汇总整理,分别与工商系统企业注册登记数据库、人社系统企业参保缴费数据库比对,甄别个人工商注册登记信息、企业担任相关职务信息、参保信息。对符合条件的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日。无异议的,提交县财政局审核、拨付。 3、拨付到户 补贴资金审批后,按程序通过银行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人账户。 三、申报材料 (一)大龄就业困难人员(“4050”人员)应提供的材料: 1、《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5、6页); 2、身份证、民生银行借记卡及复印件(身份证和银行卡正面复印到一张纸上,在复印件上手写银行卡号和本人联系电话); 3、代理手册或养老金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姓名页及所有缴费记录页); 4、灵活就业证明; 5、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原始缴费单据; 6、《临沭县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 (二)其他类别就业困难人员除应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的材料: 1、低保家庭人员提供低保证明; 2、残疾人员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提供离异或丧偶证明; (以上材料,人社部门各一份) 四、受理时限 今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集中受理,受理时间:第一批受理时间9月2日至9月12日;第二批受理时间11月4日至11月8日;(受理时间为正常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避免出现扎堆办理、办理秩序混乱等情况发生,分散进行办理。 五、申报地点与联系电话 北城新区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大厅A18号窗口。 地址:临沭县正大街北侧、振兴路西侧。 咨询电话:0539-2131070。 六、责任追究 严禁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财政补贴资金。对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除追缴被骗取的补贴资金外,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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